审批,按批准项目、内容、学时不得随意扣减,同时每年3月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报送县卫生局备案,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人员及i、ii类学分报县卫生局复核;全县其它医疗机构院内、站内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课题于每年3月报县卫生局学会办审批;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及i、ii类学分于每年12月报县卫生局学会办审批,批准后方能记入个人学分档案。
三、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平台建设
和管理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于2012年7月前要建立医学科技教育网络平台,以进一步完善继续医学教育的网上申报、评审和执行情况信息反馈,加快推进继续医学教育网络化管理,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反馈体系,实时了解和掌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参与对象学分完成情况,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紧紧围绕卫生工作重点大力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一)县医学会要建立医疗卫生技术骨干人才库,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技术骨干及全员培训机制和制度。通过定期选派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技术骨干到上级医院脱产进修,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培训,组织适宜技术推广等形式培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业务技术骨干。积极开展面向农村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按照卫生部《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暂行规定》和《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基本要求》,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个体)的在岗培训,每年3月报送培训计划到县学会办审核、备案,并参照继续医学教育制度进行管理。县卫生局在“十二五”期间要加强“九大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培训,对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轮训一遍,对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管理知识培训,对乡村医生进行专业技能和全科医学知识培训。
(二)积极开展全科医学继续医学知识教育活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和人事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为社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规范培训全科医师提供具有全科医学特点,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提高社区卫生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对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应急、卫生监督等卫生人才的继续医学教育,同时增加护理、药学、检验等相关医学技术专业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使继续医学教育资源与管理紧密结合到医疗卫生各项重点工作中,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四)认真开展面向全体卫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大力推广临床诊疗规范、临床路径、适宜医疗技术、合理用药指导原则,广泛开展重大传染病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及医德医风、医学伦理、卫生法律法规等方面知识的全员培训,促进卫生技术人员及时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服务操作能力,适应临床实际工作的需要。
五、加强经费投入,保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开展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要切实加大继续医学教育经费的投入,要列支专项经费,保证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开展,做到有钱办事,用好钱、办好事,卫生技术人员也应根据单位实际承担部分费用。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