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9.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16日)。各区市县和企业要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及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各区市县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职责》;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结合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10.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各区市县、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11.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各产煤区市县在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各产煤区市县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二)行业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各级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区市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户外广告屏、公交楼宇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各城镇(社区)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全市各部门、各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以便全面掌握各地活动方案,及时推动各地开展活动;市政府安委会将严格年度目标考核办法的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力度,确保活动健康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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