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实施方案
各区县团委:
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实现中国梦,离不开亿万青少年脚踏实地、不懈奋斗。在现阶段,有部分青少年群体还需要我们发动社会的力量来进行帮扶,其中一个重点就是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圆梦行动是共青团**市委、**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发起的重要品牌活动,以助力困难大学新生顺利实现大学梦想为目标,自2006年实施以来,我市共青团组织共筹集资金646万余元,资助1999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为进一步在全社会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传达党和政府对困难学生的关心爱护,动员社会参与帮助家庭困难大学新生顺利进入校园,弘扬中华民族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晚报社和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拟于6-9月联合开展“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以下简称圆梦行动),由主办单位牵头,依托新闻媒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为困难大学新生捐款。活动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圆梦行动”,大力宣传国家对贫困青少年群体的扶助政策,反映家庭困难大学新生尤其是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的生存状态,展示他们自强不息、励志成才的精神风貌;通过发动社会的力量为农村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大学新生提供从家门到校门的交通、生活费用资助,使他们顺利进入大学校门,圆梦大学,并教导他们懂得感恩,成材后回报社会,助力中国实现伟大的复兴之梦。wwW.ybask.COm积极宣传爱心捐赠典型,倡导助人为乐的风尚,营造相互关爱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活动名称
2013慈善?希望工程爱心圆梦行动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9月
四、主办单位
共青团**市委
**市教育局
**市民政局
**市慈善总会
**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晚报社
**市实施希望工程办公室
五、活动方式
——横向联合。市慈善总会、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希望办结成战略伙伴,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进行倡导,在主流媒体进行一致宣传,不断扩大影响的同时,开展网络募捐、定向劝募等活动。
——纵向联动。区县团组织可以多方寻求合作。在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梦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背景下,围绕团中央“我的中国梦”这一主题,通过实施圆梦行动,探索希望工程新的助学模式,助力困难学子顺利实现大学梦想,从而推动中国梦的实现。
——强化服务。要服务于捐、受双方,开通在线捐款,实现网上申请、网上结对、网上查询,建立高效、便捷的捐赠通道、信息反馈通道,并邀请部分捐方代表到贫困生家里进行实地探访;要服务于相关媒体,提供线索,找准典型,为采访报道提供支持。
——突出管理。要汲取往年圆梦行动的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管理制度,在准确选择受助学生、组织志愿者家访、捐受双方联络互动以及资金、资助管理的公开透明等环节下大力气,确保管理的精准高效。
——体现特色,要遵循“救助——发展”的目标模式,在动员社会资金,给予贫困学生以资助的同时,探索新的资源配置和服务的内容与方式。对于受助生,要建立档案,加强联系,创造条件,帮助指导他们开展勤工俭学、社会实践和公益服务。要组织捐受双方,开展家庭回访等互动活动。
六、活动步骤六月份联系相关单位、媒体、捐方,下发活动通知,制定实施圆梦行动方案。高考结束后进行宣传发动,在市级媒体启动圆梦行动。
七月份,在媒体上刊登部分成绩优异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考新生事迹,设立捐助热线,营造舆论氛围,动员社会广泛参与。七月底,确定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审核。
八月中旬,做到所有募集资金到位,发放助学金,媒体进行跟踪报道。
七、资助范围
对2013年高考成绩优异、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录取、没有获得其它奖学金或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籍大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大学生(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大学生政府另行资助),给予一次性入学资助。具体条件如下:
1、城乡孤儿大学新生。
2、无固定经济来源的低保边缘家庭大学新生。
3、因重大疾病、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
八、资助标准
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按每人3000元人民币标准资助。资助资金来源,市慈善总会筹资15万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筹资12万元,其余资金由市实施希望工程范文大全整理*办公室通过社会捐赠、募集等方式解决。根据捐方的实际情况,可以是一个人、一个家庭、一个单位结对资助若干个困难学生,也可以是一个党(团)支部、一个集体、几个捐款人结对资助一名困难学生。
九、资助程序
1、个人申请:高考录取结束后,各高中学校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大学新生发放《2013圆梦行动致申请资助学生的信》,学生同意后提
出书面申请,由申请学生班主任签字,并由学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后,集中进行申报。上报形式分为分为书面上报和网站上报双重形式。网站上报地址为****,网站申报后,请及时通知市希望办,市希望办审核后,请及时将正式版表格上报。
2、资格审核:学校对受助生的真实性承担直接责任,根据学生申请,在调查属实的基础上,提出资助学生初选名单,填写《2013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一式四份,一份区县团委存档,一份市希望办存档,一份市慈善总会存档,一份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存档),经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所属区县团委,各区县团委负责与区县民政局对接审核上报学生名单,经审核整理后统一报市希望办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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