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局关于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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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结果、平时表现及拟任人选岗位相适度等,集体研究并采取无记名差额票决的方式,确定拟任人选,报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十)任前公示(待区委组织部批复后) 将拟任人选名单公示7天,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十一)正式任用(公示结束后无异议) 公示结束后,不影响任职的,正式办理有关任职手续。 六、纪律要求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中发〔2002〕年7号《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办发〔2004〕 13号《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对于竞岗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可宣布竞争上岗结果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为体现竞争上岗全过程的公开化、公平化、公正化,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将参与监督。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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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公文方案: 2013年街道人大工委下步工作意见 下一个公文方案: 交通局实施三个治理整治的意见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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