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路面进行维修改造;搞好道路的绿化美化工作,确保两侧绿化带、绿地无缺损、无死株、无垃圾;对交通标示牌进行维护、更新、粉刷和油饰,保证发挥正常功能;对沿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所涉及村庄,按照“三整治、一保障”的要求,重点整治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河道沟塘等环境卫生。
2.城乡结合部和出入口整治。坚持规划引导,科学推进建设与整治。对已纳入近期改造计划的,加快推进;对规划为绿地的,加快绿化建设;对未纳入近期建设计划的,重点开展城乡出入口整治,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增添必要的公厕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鼓励有条件的镇区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出入口景观。
3.统筹城乡发展示范带整治。结合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新型社区建设,以234省道、231省道、盐淮线,以及九龙大道为四条城乡统筹发展示范带,对沿线1公里范围内实施整治建
设。对沿线村庄房屋质量较好,集中居住有一定规模,改造提升为特色社区(村庄),不能改造的,通过“三进一调”带动彻底整治。4月中旬完成整治方案,经县审定后组织实施。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要将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农村环境整治领导职责,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职责分工,配套专项资金,落实政策措施,切实加大统筹推进力度。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承担任务,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2.深入宣传发动。广泛开展农村环境整治宣传教育,强化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农民群众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动员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环境整治、维护和长效管理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3.加大资金投入。各镇村是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资金投入的责任主体,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有效利用各类农村环境整治补助资金,要围绕目标任务,制定年度实施计划,认真测算资金需求,安排一定专项整治资金,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要明确长效管理经费来源,通过县镇财政补助、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村集体经济投入等,多渠道筹措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经费;鼓励社会力量以捐资捐建的方式,支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严格督查考核。把农村环境整治作为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各地农村环境整治进展情况的目标管理考核。全面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月度追踪、季度通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暗访、年度目标考核、成果验收制度。镇区环境整治工作由规划城管局负责指导督查,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由住建局负责指导督查,交通干道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由交通局负责指导督查,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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