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搞“一刀切”。新的建成区规模可以适当大些,老城区受条件所限规模可以小些,特殊的地区也可以划定在原有居委会的范围之内,全市不必强求一致,各区也不必强求一致。在前一阶段,各区县在探索划定社区范围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几种模式,如朝阳区是在合并原居委会辖区的基础上重新确定社区,西城区则基本把社区范围限定在原居委会辖区。这些做法都是基本符合这些区实际的,应给予充分尊重。
第三,加快构建新的社区组织体系。社区范围确定后,要加快社区组织体系建设,在社区内建立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体、各类社会组织充分发育的新型社区组织结构,形成在党领导和政府指导下的、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组织民主自治功能的、广大居民自愿参与的社区组织体系。一是要扩大党组织的工作覆面。要通过建立健全社区党的组织,把社区内流动党员、各种新经济组织中的党员组织起来,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发动社区单位和居民参加社区建设,使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更好地落实在基层。二是构建社区自治组织,特别是建立社区代表会议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在不违反《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基础上,按照民主自治的原则,把社区内的居民、单位组织起来,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加强社区居民、驻区单位之间的协商协调,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凝聚、调动起来,共同建设、发展社区。三是逐步健全社区的治保组织、服务组织、志愿者队伍,使社区的各项工作都有人管、有人干。要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引导社区居民树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意识。踊跃参与公益性、福利性、群众性活动,开展各种自助、互助的社区志愿服务,推动社区建设健康发展。
第四,创建新的社区体制和运行机制。社区建设不是对原有居委会体制的简单修补,而是在更深层次、更大范围上对城市管理体制的调整和改革。因此,必须对传统体制进行改革。一是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各级政府都要积极推进权力下放、重心下移,促进管理职能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行政指令向具体指导、下派任务向积极扶植的转变,把主要精力放到搞好公共服务上来,更好地强化基层、方便群众。街道办事处要切实负起对社区建设的规划、指导、组织、协调的职能。积极创造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居民积极参与的社区建设新局面。二是积极培育和健全社区民主自治机制。要在社区内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实现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通过制定“社区章程”和“公民公约”等行之有效的方式,确定社区成员在社区中的主人翁地位,拓宽居民参与管理、民主监督的渠道。要引入“下评上”、“民评官”的形式,建立健全社区民主监督机制。三是引入市场机制发展社区各项事业。要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企业运作、百姓受益的思路发展社区事业。要研究制定政策,改变单纯靠政府推动各项事业的老办法,调动多元投资主体的积极性,运用多种形式发展社区事业。鼓励有实力、有信誉的大中型企业参与社区事业,鼓励发展居民自办的股份合作制服务企业,鼓励下岗职工兴办个体私营企业。要积极探索服务设施共建、社区资源共享的路子,引导社区成员单位把已有的服务性设施向社会开放,由开放发展到与社会联办,再过渡到以社会兴办为主,逐步形成社区服务业资源共享、加快发展的良性机制。西城区西长安街街道,把过去经营不太景气的小旅店,经过改造,引入民营经济经营,开展养老服务,效果很好。各街道这样的卡拉0k厅、小饭馆很多,都可以改造成社区服务的资源。
第五,突出社区建设的工作重点。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尽管社区建设工作任务很多,但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是要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秩序,有一个方便快捷的服务体系,有一个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有一个文明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建设应结合群众的这些愿望和要求,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实现突破:
一是全力维护社区的安全稳定。要在构建新的体制上下功夫,重点是搞好专群结合,开展群防群治。要建立健全以公安部门负责、政府专业管理与社区
二是要大力发展社区服务。重点是完善服务设施,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不断满足社区成员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要拓宽投入渠道,建立和完善市、区(县)、街、居四级社区服务设施和信息网络,规范整合服务机构和服务网点。要继续重点开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面向居民的便民利民服务,面向社区单位的社会化服务,面向失业人员的就业服务、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通过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拓展社区服务,在社区内形成社会福利服务、社区互助服务与市场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多类型多层次广覆盖的社区服务网络,逐步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托、孤有所抚、残有所助、贫有所济、难有所帮。
三是要发展社区卫生。建立和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组织,抓好疾病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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