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项审查制度,严把分配审批关。督促各镇街切实履行职责,对集体分配的内容、比例、程序等进行审核。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农村干部和经济组织违反分配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的责任追究办法。完善考核制度,将集体分配制度的贯彻实施纳入市镇对镇村领导班子年度量化考核内容,督促镇村加强对集体分配的把关和指导。
强化监管指导。切实加强政策引导,督促集体经济组织按章分配,逐步改变传统的福利分配模式,促使集体分配“股权化”。在兼顾现有分配水平基础上,推行集体分配与经营成果、债务清偿紧密挂钩的分配方式。严格集体股、个人股收益使用,股东分配只能在个人股年度收益中开支,社区公益等费用只能在集体股年度收益中支出。引导集体分配与农民就业有效对接,逐步将分红与就业创业挂钩,通过奖勤罚懒政策,引导农民就业和创业。
创新管理体制。在集体经济组织稳定运行的基础上,推动村社分帐核算,进一步提升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主体地位,提高经济组织独立经营管理水平。在坚持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对集体经济组织领导和监督的前提下,引导村委会干部与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逐步分开任职,促使理事会干部集中精力发展经济,村委会干部聚精会神抓管理。
减轻农村负担。进一步明晰负担的责任,调整负担的方式,规范集体开支,逐步改变集体包揽应由村民负担的福利开支的状况。重点研究统筹衔接非股东村民养老保障,调整完善农民养老保险负担的相关政策。加大对农村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农村治安、保洁、保绿等公共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实行经费补助,加强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
完善股份合作制度。逐步扩大量化范围,对“固化暂不量化”模式设置股权的,指导督促有条件量化的股份经济组织逐步将资产量化到人;对于“固化量化”模式设置股权的,要指导集体股分配有盈余的村组降低集体股比例。分步稳妥推进集体股股权改革,探索逐步取消集体股,直接从股份经济组织经营收益提取公共公益经费的办法。加强股权管理,严格执行“生不增,死不减”的股权制度和同股同权、按股分红政策,纠正以外迁、福利分配等为由损害股东权益行为。制定并落实股权继承指引,规范股权内部流转程序。完善法人治理制度。健全理事会、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会议制度和股份经济决策、分配、监督机制,推动股份经济组织向“管理科学、运转协调、分配规范”经济实体转变。提高管理队伍素质。指导各地努力将素质好、能力强、威望高的股东选入理事会,建立公正守法、坚强有力的集体经济管理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抓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加速构建土地、资金、技术高度集约的现代都市农业发展平台,通过农业产业园孵化壮大一批创新型农业企业,带动周边基地和农户发展生产,逐步走“园区+企业+基地+农户”的一体化道路,全力打造一批现代农业精品。一是加快建设进度。定期召开园区建设工作会议,分析建设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督促石排、大朗、道滘等3个园区抓紧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争取6月底前全面启动施工建设。二是组织招商引资。在征求相关单位和镇的意见的基础上,完善农业产业园招商引资政策,争取第二季度正式出台。着力开展农业产业园招商引资推介,力争引进一批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业企业和科研机构入驻农业产业园投资创业。三是落实资金保障。指导各园区坚持经济实用和量力而行的原则,正确把握建设标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尽量节省建设成本,及早落实自筹资金,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抓好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对园区以外的农田,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现代标准农田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将100亩以上连片农田全部纳入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范畴,力争到2010年全面完成全市建成10万亩以上标准化农田的目标。今年要重点抓好7780亩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在高标准规划设计的基础上,力争上半年陆续进场施工,年底顺利完成建设任务。
抓好农业装备水平提升。结合农业产业园建设,大力推广使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机械等先进适用农机具,大幅度地提高农机化水平。同时,加快温室大棚、节水灌溉、控温控湿设备等先进农业装备的推广和应用,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工厂化农业。
(四)进一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推动耕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开展耕地统筹集中经营研究,组织开展试点工作,通过试点建设,推动全市零散耕地、耕种意愿低农户的土地向专业大户或园区流转,引导产业化组织向园区集聚。重点探索和完善三种耕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形式:一是承包土地使用权入股形式。主要通过一定的土地面积折算股份,入股专业合作组织开展土地集约化经营。二是分散农田集中经营形式。将分散的农田集中起来,由企业或专业大户集中经营,发展集约化、规模化生产。三是统一整合土地形式。将分散农田整合成一定规模的连片地块,对种植结构作出整体规划,按统一标准组织生产和技术指导,实行分户管理。
巩固提高农业产业化组织带动能力。一是提高产业化组织联结带动意识。引导农业龙头企业把提高联结带动农户能力作为提升自身形象的重要手段。强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理事长的带头意识和市场意识,强化成员的合作意识和合作观念。二是对全市龙头企业进行复查考核和整改。重点对企业带动农户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带动农户松散的企业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实行“可进可出”的严格的动态模式加强管理。三是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联结带动水平。协助合作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和合作服务机制。鼓励合作组织吸收更多农户,提高农民主体地位。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带动类农业产业化组织。加强宣传,认真物色培育对象,指导培育对象创新和扩大联结带动农户的方式和规模,大力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组织。重点培育我市花卉产业、创意农业、加工农业类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增加农户对农业产业链延长增值部分的收入。
完善农业产业化组织各项管理制度。在完善企业联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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