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动农户机制和考核认定程序的基础上,尽早出台《东莞市农业龙头企业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企业贷款贴息实行最高限额,严格新增贴息贷款上报备案制度,加强对企业贷款贴息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引导。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项扶持资金的作用,引导合作组织将专项资金投向提高带动能力等关键环节。
(五)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加强源头监管。重点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巡查和日常监督,以违禁药物为主要检查对象,组织开展农药、兽药、饲料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专项检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高毒高残留农药兽药行为。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者遵守投入品使用要求和规范,推动清洁生产。加大对蔬菜生产基地、畜禽养殖场的巡查力度,严厉查处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和“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化学物质的行为,从源头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检测监督。继续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不断扩大农产品检测的覆盖面,增加检测频次和检测项目,力争蔬菜实时联机检测监控比例达到30%以上,生猪抽检比例达到5%以上,检测不合格农产品100%得到及时处理。准确掌握各时期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适时发布信息,科学引导生产与消费。
推进产销联建。加强与产地畜牧管理部门的协作,不断强化和巩固供莞生猪基地的产销关系,确保切实发挥日常和应急供应的作用。积极加强与市外蔬菜产区开展产销合作的研究,探索供莞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加大对供莞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监测力度,与产地农业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协作,共同对定点基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监控,保障供莞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
理顺监管职能。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理顺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能。在重点负责和抓好辖区内生产环节质量监管的同时,加强与工商、质监、卫生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共同开展其它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六)进一步解放思想
按照中央和省、市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加强党建,不断强化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领域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制度和组织保障。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注重理论武装学习。积极利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论坛”、“组工论坛”、“党员学习论坛”等载体,继续深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理论,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增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强化奉献“三农”意识,立志全心全意服务农村、服务农业、服务农民,努力在实践中做理论学习的先行者,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做执政为民的实践者,争当“三农”领域科学发展的排头兵。
创新机制制度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一是创新岗位绩效评价体系。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标准,以调动工作积极性、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为目标,积极探索建立科学、合理、有效、操作性强的绩效管理考核办法。二是全面落实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对服务效能低下的科室和个人动真格查处。围绕局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热点难点,及时制定《交办事项通知单》和《月度工作情况》,不断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三是创新调研工作制度。制定调研工作激励机制和优秀调研报告评选办法,促使调研工作重点围绕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探寻发展举措等问题展开,深入调查研究影响“三农”领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原因,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巩固强化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战斗力。着力巩固和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为工作的落实提供动力源泉。一是科学合理配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优化农业局系统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进一步强化党纪教育、政纪教育和法纪教育,鼓励进行在职学历教育和各类培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大局观念和业务素质。三是开展“市直机关示范党支部”创建活动。以“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机关”为主题,在农业局系统着力创建一批科学发展好、作用发挥好、工作机制好、创新成果好、服务基层好、硬件建设好的基层党支部。
上一页 [1] [2] [3]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