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渠道,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学校应义不容辞地发挥主导作用。一是要积极发挥学校教职员工的作用,明确学校各部门及班主任、任课教师的责任,在生活、学习、思想上给予帮助;二是完善学校留守儿童档案和联系卡制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学校要进一步深化德育环境,创造良好的关爱留守儿童的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关爱活动,如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增加心理咨询、心理矫正等教育内容:四是创新家长学校机制,定期开展“留守儿童”监护人家庭教育培训,提高监护人的家教水平和监护能力。充分利用节假日外出务工人员集中返乡之机,举办“留守儿童”家长培训班,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与家长交流。及时通报学生在校学习表现情况,了解留守儿童回家后的思想状况和行为习惯,学校和监护人共同努力,有的放矢地加强教育。
4、强化家庭对留守儿童的教育职能,促进留守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首先要帮助家长认清自己所担当的角色,相关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外出打工的夫妻有能力的一定要把孩子带上跟随自己打工读书生活。如果条件允许,夫妻最好留一个在家与孩子一起生活。如果确实没有办法的,外出打工前一定要把孩子的生活和教育事项安排好,而且最好选择就近务工,外出打工后要通过电话、网络、通信和定期探望等加强与孩子沟通、学会交流以及教育孩子的科学方式和方法,发挥家长对孩子的独特教育功能,引导孩子健康成长;二要更新监护观念,提高监护水平。建立家长或临时监护人培训制度,加大对外出务工家长或临时监护人的引导和教育,提高家长或临时监护人提高对留守儿童教育特殊性的认识,提高管理和教育留守儿童的能力,引导临时监护人及其他亲属对孩子的文化道德教育和精神需求给予更多的关注。
5、认真履行职责,要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妇联和各级关工委组织在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县(市)、区的关工委要做好协调工作,发挥维护、教育和服务职能及在家庭教育工作中的优势,组织五老人员和志愿者,积极开展各类形式的结对帮扶活动,大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推动有关部门出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相关政策和规定,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环境。
根据我市留守儿童多分布在所辖县(市)的情况,建议有条件的县(市)建立以“五老”为主体的关爱留守儿童志愿者队伍,动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加入到关爱留守儿童行动中来,组织他们深入留守儿童家庭开展帮扶活动,使他们“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有条件的村也可利用村活动室开展一些集娱乐和教育为一体的活动,使留守儿童有地方活动、娱乐,改变单调的生活。尤其要关心因父母获刑、离异等特殊家庭的留守儿童,作为留守儿童当中经济和心理状况最弱势的群体,如不加以引导和帮助,极易误入歧途,所以更应受到基层社会各界的关爱。另外,大力发展农村家长学校,并进一步规范农村家长学校的建设和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创新活动载体,组织编写适合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特点的家庭教育辅导材料,培训一批家庭教育骨干,开展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加强对外出务工父母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教育引导,强化他们的家庭教育观念,使他们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真正承担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
总之,留守儿童是现代社会的新问题,这一特殊群体的出现是时代不断发展变化的结果。全社会都要关心、关爱他们,关注他们的健康成长。我们有责任和义务,发动多方力量,健全关爱机制,使他们享受到同其他孩子一样的教育和关爱,形成健全的人格,促使他们健康茁壮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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