乏全面了解,有的在工作中积极性、主动性差。部分学校法制副校长“只见文件不见人”。法制课教育大多数是由各校的思想品德与政治课教师承担,他们法律知识不全面,教育不能结合实际、不能结合学生特点,法制教育效果差。
(二)学校对法制宣传教育重视不够。8所中学都存在将安全教育代替法制宣传教育的倾向。调研中,从听取的汇报、查阅的资料看,法制教育的内容基本上就是安全教育的内容。根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要逐步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8所中学法制教育课都没有纳入年度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没有落实。在法制教育教学内容上,均由学校自行安排,年初没有邀请法制副校长来学校共同研究教学内容。
(三)教育针对性差,社会负面作用影响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学校大多采用集中授课,强制灌输的方法,尤其是初中、高中,不分年级,一概采用相同的教育方式,相同的教育内容,每学期举行一次大型法制讲座,几百甚至上千人集中听课,这种强制性的说教,大多缺乏趣味性,令青少年学生产生厌学心理,实际效果可想而知。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是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交通安全、自我防范、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内容比较单一。而社会上一些不良风气影响着学生的身心健康,抵消了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如校园周边网络文化屡禁不止,学校一周5天的教育,抵挡不住两天周末社会家庭的消极影响,作为学校只能看管而无法取缔这些不良设施。
(四)保障不力。法制教育是一项需要经济投入的工作,学校教育经费不足,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又没有纳入学校财政预算,造成学校在法制宣传教育上基本没有投入,学校法制课师资力量薄弱,基本上没有,法制课教育也只能是“纸上谈兵”,难以满足青少年学生对法律知识的需求。
(五)各级关工组织参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不够。首先,各级领导对关工组织开展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其次,各级关工组织没有经费预算,限制了工作的开展;第三,各级关工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受到学校教学计划的限制;第四,各级关工组织自身的法律素质有待迸一步加强和提高。
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建议
学校法制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必须充分发挥社会、学校、家庭三方的整体作用,只有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才能全面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
(一)提高认识,增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感。未成年人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而未成年人的教育关键在学校。学校主要领导要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管理规划,学校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教学大纲,纳入教学计划,真正做到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与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进行有效的沟通,学校每学年要邀请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针对学生教育需求,制定本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增强效果。要根据青少年特点,进一步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的有效形式,彻底转变靠书本灌输、枯燥乏味的现状,提高学生18学法用法的兴趣,增强青少年的法律素质。一是教学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青少年健康成长需求。采取开展主题班会、案例讨论、以案释法等方法,以发生在校园内、学生身边的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法制宣传效果;充分利用现代传媒,用生动、形象、直观的法制教育内容,或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具体事例,教育引导青少年抵制消极、丑恶的影视作品和黄、黑、恶网吧的负面影响;结合道德规范教育和科技文化知识的学习开展学生学法用法活动;采取教、学互动,现场提问、解答,让学生写感想、谈体会、提建议的形式确保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总结现有成功的教育方法,大力开展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模拟法庭、法律文艺小节目、法制手抄报等活动,丰富青少年的业余活动内容;二是要把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打击青少年违法犯罪与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不仅仅要让青少年学法,更重要的是要让青少年守法、用法、护法,提高用法律保护自身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能力与水平。各部门各类学校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同时,要积极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手段帮助青少年解决困难和问题,使每一次法律服务都成为一场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三是要根据不同年龄段青少年的特点,编写适合其生理心理特点的法制课教材,提高针对性。四是要把加强对“双差生”的帮助教育作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重点之一,树立转变一个“双差生”比培养一个尖子生更
光荣的教育观念。
(三)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一是要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要明确各职能部门在青少年法制教育中的职责,既避免重复交叉、浪费人力、物力、时间,又避免互相推诿扯皮、产生真空空白地带,形成各部门协调配合,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良性运行机制。一方面,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居中协调指挥;另一方面,各职能部门要充分行使职权,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优良的社会环境,比如,加大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治理力度,净化影视文化市场,依法打击违法青少年犯罪,帮教失足青少年等等。二是要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协调,加强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尤其是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联系,密切注意青少年的思想动向,一方面加强对学生的正面引导,教师、家长要起典型示范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另一方面,对于已经产生的错误,家长要配合学校及时批评教育,坚决予以纠正。
(四)加强领导,健全队伍,提供保障。一是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涉及范围广,牵涉单位多,必须由各级党委、政府牵头,出面组织协调,赋予各部门相应的职责权限,并给予必要的人、财、物支持,领导的重视,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条件。要大力增强学校法制课的师资力量,提高法制课教育者的法律素质,鼓励现有的法制课老师参与法律学历教育,吸引法律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彻底解决中小学法制课师资短缺问题。二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县级法制宣讲团的作用。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要对学校每学期的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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