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组织分排的,要按照《党章》第一章第九条“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是实行思想工作联做。辖区单位、社区党组织要共同担负起社区精神文明建设职责,组织开展好文明家庭、文明单位、文明小区、“万人学礼仪”、“十佳公民道德模范”评比等群众性精神文明活动,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进步、团结协作的社区教育氛围,共同培植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舆论力量、价值观念、道德规范。
三是实行社区服务联办。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单位党组织配合,共同开展帮困助学、扶贫救弱、便民服务等活动,向弱势群体和困难职工献爱心,使“五保”对象、残疾人、贫困户和下岗职工的生活有人问、有人管、有人助。驻区单位党组织要结合党员的能力、特长及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党员自愿和组织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与困难人员“一对一”帮扶,每名在职党员至少要联系帮扶一户困难居民;驻区单位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每年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开展义诊、修理、咨询等服务不少于2次。要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捐款捐物,办好“爱心超市”,积极帮助困难群众,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四是实行社区治安联防。在重大节日期间,以在职党员为主组成联防队伍参与社区治安联防。共同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平安学校”等系列创建活动,健全楼院看护、群防群治等责任制,划分党员责任区,消除不安定因素,共创安全社区。
五是实行环境卫生联抓。以社区环境绿化、净化、美化、硬化为目标,搞好社区内各单位的绿化工作;由社区党组织牵头,辖区党员干部共同参与对卫生死角定期进行清理,做到无乱堆乱倒、乱搭乱建,无卫生“死角”。
六是实行文体活动联营。积极挖掘社区文化资源,兴办社区文化事业,组建独具特色的社区文化队伍;以百日广场文化、小区文化、家庭文化等活动为载体,精心设计,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体联谊活动和社区文化艺术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社区新风尚。各驻区单位要在场所、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为社区开展各种活动提供方便。
(三)完善社区共驻共建活动考核激励制度
建立城镇、社区党组织对驻区单位监督评议制度。赋予城镇、社区党组织对驻区单位党组织的监督权和评议权,组织、人事、宣传部门,县直党(工)委要将驻区单位共驻共建情况纳入各级党建目标考核,创建文明单位、群众满意“五个好”县直部门、“五个好”党组织考核评价体系,分值应不低于总分值的20%。同时,在发展党员、在职党员评优、干部选拔任用中,都要征询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开展社区共驻共建“星光榜”评比活动,由社区党组织根据驻区单位参与共驻共建活动情况,按照五个星级进行评定,对评定为“五星”的驻区单位,由县社区大党建指导委员会进行表彰,并将其事迹在党建网、政府网及县电视台进行公布。
(四)完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服务能力
1、围绕社区居民、弱势群体、辖区单位三类主体,建立社区便民利民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社区服务站建设,大力发展家政服务、物业管理、养老托幼、医疗保健、日常维修等社区服务;结合党员为民全程代办服务的实施,不断完善功能,丰富内容。二是大力发展面向老年人、儿童、残疾人、贫困户、优抚对象的社会救助和福利服务,建好低保站、社保站等基层民政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三是积极开展面向下岗失业职工的再就业服务,充分利用辖区单位资源,开展就业再就业技能培训,增强下岗失业居民再就业的能力。探索建立“辖区单位提供岗位+社区经纪人负责组织+待业人员提供劳务”的社区服务和就业再就业模式。四是围绕辖区单位的工作需要和干部职工的生活需要,发挥社区联系群众密切的优势,协助辖区单位做好日常绿化、卫生保洁等工作,免费为辖区单位提供会议、培训、文化娱乐场所,为在职干部职工子女入托、日常生活等提供便利服务。
2、围绕在职党员、离退休党员、下岗职工党员、流动党员、困难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健全党员服务体系。一是根据在职党员职业特点、专业特长,设置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活动岗位,广泛吸收他们参与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二是根据离退休党员身体状况、特长和社区实际,开展“一人一职”活动,设立政策宣传员、学生政治辅导员等认领岗位,发挥他们的余热。三是在下岗职工党员中开展“学技能、增党性”活动,根据县域矿业用工需求和市场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再就业能力。四是建立流动党员外出登记,支部成员、离退休党员和社区党员志愿者与流动党员结对联系,流动党员活动证三项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帮助他们协调解决实际困难、传达上级有关精神、通报情况、征求意见,记录他们活动内容和效果。五是对年老体弱和生活困难党员的要在政治上、生活上给予关心和爱护,继续深入开展“送学”活动,建立节假日慰问制度。党员互助金要重点向有发展项目的社区困难党员倾斜。
(五)筑牢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不断提高社区党组织的控制力
全面推行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社区党组织要按照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工作机制的要求,坚持社区干部“一岗双责”、分片包户(工作职责和包片、包户、联系居民责任)、社区干部工作“错时制”,明确社区干部需要掌握的内容。结合辖区实际,合理划分片区,指定专人负责,深入辖区了解情况,每名社区干部联系居民应在500人以内,每月走访片区居民不少于1次,重点人员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亲自包,定期进行走访。按照居民人数1:500的标准建立社情联络员队伍,完善社区信访、民事调解和社会稳定信息反馈制度,建立健全居民信息、工作台帐,形成维护稳定的预防机制。坚持重心下移,按照“一社区一民警”的要求配齐配强社区警力,设立社区警务室,加强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社区党组织要与警务室、物业管理等社区组织紧密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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