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提醒乡民不要购买其产品,同时提请村民对其继续从事违法生产行为进行制止或举报。
5、开展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的专项整治。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对发现无证产品的,通知商业企业进行下架处理;二是对屡查屡犯、仍销售无证产品的超市(商场),进行挂网曝光;三是要将对商场(超市)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当地工商部门;四是加强与商场、超市的互动,充分利用其宣传栏、大屏幕显示窗发布质监部门的有关质量信息,加大产品质量性价比的宣传,提高消费者产品质量分辨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
(四)规范达标(10月1日至10月31日)
在梳理分类、落实培训、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对照“六个目标”的要求,进行全面规范,实现常态化监管。落实以下具体工作:
1、完成“获证企业质量状况等级评定”工作,达标片区实现3个目标:一是辖区内80%的食品生产企业达到b级水平;二是达标片区涵盖的企业数达到80%以上;三是达标片区内80%的c级企业提升到b级以上。
2、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得到基本遏制,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及使用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我市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重点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3、对保留下来的小作坊,实现“培训、整改、承诺、监管、示范、扶持”六个到位,健全小作坊生产规范和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同时,每县(市、区)至少建成3个示范企业、1个示范村(点)。
4、巩固与商场(超市)的联动机制,无证产品擅自入市行为得到遏制;基本消除县城以上商场(超市)销售无证食品的现象。
5、全市质监部门内部各项监管制度落实到位;监管队伍在风险监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巡查、督查督办、信息化、基础数据支撑的六项能力得到全面提升。
在规范达标阶段,要充分发动社会、企业、群众共同参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共同监督,全面推动,形成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监管局面及社会氛围。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辖区定级
时间安排:11月1日至12月31日
按照层级责任,逐级检查验收:
1、10月31日前,各县级局应对辖区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及监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补缺补漏,全面完善。
2、11月10日前,市局要完成对县级局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的检查验收,督促县级局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对县级局进行 “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3、12月10日前,省局将组织人员对各设区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进行总体验收;同时,对“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情况进行复查,确定最终等级。
4、年底,省局通报全省食品整顿工作情况及“辖区监管状况等级评定”情况,对工作开展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相关要求
1、县级局要按照本方案及相关子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要以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为契机,加强对企业、社会及政府领导的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社会舆论作用,及时揭露并曝光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成效。
2、县级局要确定专人负责有关信息材料的搜集、整理,在每月25日前向市局监督科书面报送一次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进展情况,遇到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3、本次整治活动由各县(市)区局第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市局在每一阶段,都要组织抽查,通报整治工作情况,确保辖区质监局整顿工作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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