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服务集约发展,就要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发展理念和定位上找准位置。要从公共气象服务的高度认识防雷减灾技术服务集约模式的发展,凸显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职能。集约化发展就要实现人员一体化、资金一体化、管理一体化,使其不仅是人力、财资源的整合,更是技术、理念的优化重组。按照政、事、企分开的原则,在成立独立法人的气象科技服务事业单位并明确科技服务机构服务主体资格的基础上,按照独立法人的气象科技服务事业单位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成立集约化经营和管理的模式,增强全行业气象服务实体的市场竞争力。
(二)集约发展的必要性
1、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防雷减灾工作的通知》(气发〔2007〕213)明确提出:要按照政事企分开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防雷组织机构,明确防雷行政管理、防雷技术服务和防雷市场经营等三种不同性质机构的工作职责,并严格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不得相互交叉。防雷行政管理机构和防雷技术服务机构要实现工作人员分离、银行账号分离以及印章分离。同时要求:省级和有条件的地、县级气象部门要成立防雷中心或检测所等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独立银行账户;不具备成立独立事业法人技术服务机构条件的地、县,由上级具有独立事业法人资格的防雷技术服务机构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并依法开展各项防雷技术服务。
2、社会发展的需要。起步阶段的防雷工作着眼于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社会的高速发展要求我们必须摒弃这种思想,树立大防雷的概念,国家对防雷工作的定位要求以社会效益为主,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好地为社会服务,这就要求加快防雷减灾技术服务体制改革,集约发展模式更能适合社会的发展,以切实提高自我发展能力,解决目前各自为战、固步自封的问题。
3、雷电业务发展的需要。当前,防雷减灾已经列入气象基本业务范畴,雷电业务的发展要求提高科技含量,优化配置资源,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集约模式发展更能提高防雷技术服务的效率和效益,能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
4、今年以来,计财处、人事处给予大力支持。人事处积极协商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局,先后为各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完成了独立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申请了机构代码;计财处多次与财政部驻济南专员办协商,已为大多数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开办了基本帐户,其余单位正在办理中。具有独立法人、独立帐户的市级雷电防护技术中心的规范,具备了市县集约发展防雷技术服务的基本条件。
三、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市县集约发展实施办法
鉴于上述原因,我处组织在外省调研、本省试点的基础上,确定以下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市县集约发展实施办法。
1、各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防雷中心)注册登记为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并通过财政部驻山东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简称“财政专员办”)批准开立基本银行账户。
2、由市气象局行文批准成立“xx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xx县(市、区)防雷所(或分中心) ”,根据原有防雷中心的注册名称,也可称“xx市防雷中心xx县(市、区)防雷所(或分中心)”,下同,取代各县(市、区)原有防雷中心的防雷技术服务职能,接受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的财务管理、技术管理、技术支持和培训。
3、已经取得独立事业法人资格并且申请到独立银行账户的县(市、区)防雷中心可以不成立防雷所(或分中心)。
4、由各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为各县级分支机构挂牌(场所最好与县气象局异地),刻章,业务章为“xx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xx县(市、区)防雷所”,财务章为“xx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xx县(市、区)防雷所财务专用章”。
5、各县级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业务技术人员由中心统一聘用(各分所要有3名以上工作人员,其中至少有2名取得防雷检测资格证,要熟悉防雷图纸审核及验收,鉴定和技术评价等业务,由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考核合格后聘用)。不得聘用县局负责人和行政审批、执法人员为防雷所工作人员。同时建立完善的人员聘用、培训、管理制度。
6、各县级分支机构独立开展业务工作,接受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的技术监督、检查和指导,同时接受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监督管理。受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的委托,县气象局可代为监管防雷所的日常服务质量和财务状况(由市防雷中心出具委托书)。外部法律责任(法人单位管理、资质管理、账户管理、收费许可证管理、税务管理等)统一由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承担。
7、根据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由计财处报财政专员办批准后,统一在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账户下开设各县级分支机构分账户(一般账户或专用账户);市财务核算中心为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及各县级分支机构各建立一个账套,由市财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和会计核算。
8、各县级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市级雷电防护技术中心各县级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办法》执行(各地市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
9、各县级分支机构实行独立成本核算,自负盈亏。采用“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办法开展集中会计核算。
10、各县级分支机构的税费、管理费、房屋租赁费、水电暖等办公费以及外聘人员的工资等纳入本分支机构的运营成本。
11、各县级分支机构在当地租赁的房屋、办公设施,使用水电暖、雷电预警预报、气象信息等资源,要与资源提供单位签订租赁协议。
12、各市雷电防护技术中心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配套的管理制度和办法。例如,要建立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工作管理制度等。
四、防雷减灾技术服务市县集约发展财务管理办法
1、 为加强市雷电技术防护中心(或市防雷中心)各县级分支机构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按照集约化运行方式,进一步规范各县级分支机构的财务管理方式,根据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科技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气发〔2007〕268号)和《关于印发〈气象科技服务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气发〔2007〕302号)的有关精神和《山东省气象科技服务财务管理实施办法(暂行)》(鲁气办发〔200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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