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真正把本领用到强监管促发展上,把精力集中到让百姓满意上,把功夫下到各项工作的落实上。
3、工作上,要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好务。食品药品产业是实现旅游立市的基础性产业之一,食品、药品不安全,××*不可能成为旅游的最佳目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虽然不是负责经济发展和实施旅游立市的主要部门,但如果工作缺位,食品药品安全出现问题,势必影响全局。因此,我们要紧紧围绕旅游立市,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创建活动,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药品消费环境。
(二)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监管力度,助力旅游立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城市。
1、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整治年活动,创建食品安全放心城市,打造安全放心的食品消费环境。
(1)做好机构改革有关工作,并按市政府部署,根据机构改革进度做好职责交接和工作衔接。推动落实各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成立监管机构、组建监督执法队伍,为有效完成监管任务创造基本条件;按国家食药监局《关于做好职责交接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食〔2009〕22号)和省市政府要求,在职责交接未到位之前,仍由原承担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继续履行职责;具备机构、队伍、装备、经费等基本条件、完成职责交接后,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工作衔接,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2)做好实施监管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深入对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状况进行全方位调研,掌握基本情况;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时俱进地创新监管模式和工作机制;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学习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养一批精通法律、熟悉业务的监管骨干力量;着手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3)严格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许可条件,对新开办和《食品卫生许可证》到期的餐饮单位依法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餐饮服务监管基础数据库。坚决查处无证经营单位。
(4)深入推行餐饮单位食品采购索证制度、进货验收和台帐记录制度。不严格执行该制度的,加大抽检力度,对以次充好、使用不合格原料的餐饮单位依法查处。
(5)加强餐饮单位餐(用)具消毒制度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严格执行餐(用)具消毒制度管理并建立餐(用)具消毒记录;对消毒产品进行抽查,严禁使用“三无”消毒产品,确保消毒效果。
(6)强化特定餐饮点的食品安全监督。整顿规范大型企业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学校幼儿园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餐饮、海边餐饮和小餐馆,对餐饮加工环境、原料采购等重点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兽等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和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做好食品抽验工作,定期报告监测结果。
(7)进一步健全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添加剂使用监管机制,严厉打击火锅、汤类中使用罂粟壳及用甲醛处理黄喉、血豆腐等原料;面制品中使用焦亚硫酸钠;禁止使用地沟油烹制菜肴;建立废弃油登记制度;禁止在鲜榨果汁中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8)加强暑期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加大对暑期重点接待单位、重点旅游接待单位、重大活动承办单位、学校集体食堂等监控力度,确保暑期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食品安全。
(9)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从业人员培训。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媒体等活动,特别是加强对农村、学校和建筑工地集体用餐的消费指导,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预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全年至少对餐饮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员开展一次培训活动,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的顺利实施,落实各餐饮经营单位负责人是安全第一负责人和食源性疾病事件报告第一责任人的意识。
2、深入开展药品安全规范年活动,创建药品安全放心城市,打造安全放心的药品消费环境。
(1)于2009年12月25日至2010年1月25日开展全市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月活动,保障元旦、春节前后全市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为全年工作开好头、起好步。以大张旗鼓地销毁一批假劣过期失效药品为启动仪式,举全局之力,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开展地毯式检查。通过检查,切实摸清并解决一批药械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使我市药械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将全市药品质量和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要加大宣传报道和公开曝光力度,真正打出药监声威,实现新年工作开门红。
(2)加强药品生产环节监管。重点是建立“四个体系”,预防为主,狠抓源头管理:一是建立负责、严格的药品监管责任体系,推动落实政府责任、深入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第一责任;二是建立有力、高效的药品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日常监管,强化gmp跟踪检查,抓好特药监管,确保万无一失。三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监管预警体系,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落实药品召回制度;四是建立全面、可靠的药品监管保证体系,充分发挥药检平台的技术保证作用,并加强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培训,为确保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提供人员素质保证。
(3)加强药品流通使用环节监管。严格药品零售企业准入门槛,实行分级管理;加大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购进销售使用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进农村药品监督网络和供应网络建设,及时开展监督网络成员调整和培训,规范供应网络配送行为,防止变相违法经营,提升“两网”运行效果。
(4)与相关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加大技术监督力度,强化针对性抽验,最大限度地发现假劣药品。建立完善政府领导下的打击生产销售假药局际协调联席会议机制,加强卫生、药监、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工商、广电、邮政等部门的组织协调,统筹打击制售假药工作。与信息化、公安、邮政等部门加强协作,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制售假药的行为。严格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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