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数就多;企业主的民主意识弱,公开的内容和次数就少;企业主想什么时候公开就什么时候公开,想在什么范围公开就在什么范围公开,人为因素起主导作用。
2、公开内容缺乏规范化。从厂务公开的内容来看,只要是明显有利于企业增加收入,有利于企业减少成本,有利于企业和谐稳定的,企业主都想方设法公开,做得各有特色,如规章制度、职工培训、安全生产、评先评优等。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等内容,企业积极性不高,或者几乎没有公开,如按规定企业要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等。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没有一户企业与员工签定了工资集体协议;有的企业与相对固定的员工签定了劳动合同,而与季节工未签定劳动合同。再如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按规定应该全部办理,但从这些企业来看,都只为职工办理了部分险种或个别险种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没有一户企业为职工交纳住房公积金。个中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企业主的态度密不可分。
3、公开形式缺乏程序化。厂务公开的形式很多,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都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从调研情况来看,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没有建立职代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职工维权难以得到保证;大多数企业把一些理应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决定或表决通过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仅以厂情通报会的形式告知职工,全体员工大会也只是通报会而已。
我们分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
一是缺乏认识。首先,政府有关部门缺乏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认识。有的部门认为非公有制企业是私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的一切活动应由企业主作主,政府部门无权也不应要求其开展厂务公开,否则会对企业发展造成消极影响。其次,有些企业主还缺乏认识。他们觉得企业只要有订单有生产能赚钱就好,企业发展了,职工有收入,厂务公开是小事,不必费那么大的功夫。第三,职工缺乏主人翁意识。很多职工存在雇佣思想,认为非公有制企业都是老板说了算,“端人家的碗,服人家管”,搞厂务公开也是走形式,参不参与民主管理无所谓,只要按时足额发工资就行了。
二是缺乏管理。一方面,厂务公开缺乏引导。在我们调查之前,非公有制企业对厂务公开这个概念还不太了解,没有引起重视,企业主不懂公开,不会公开。另一方面,劳动执法缺乏力度。劳动执法队伍建设、执法手段以及执法力度不足;劳动执法的权威尚未树立,依法调节劳资关系的法律意识还不强。
三是缺乏制度。在工作内容上,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在工作程序上,没在规范的操作流程;在公开时限上,对应该规定的事项,没有明确要求;在评价考核上,对不公开、不完全公开、假公开等情况没有制度进行约束,也没有相应的评价考核机制。
四是缺乏监督。大多数企业没有明确负责厂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机构,也没有明确监督机构。有的企业工会没有专职干部,工会主席身兼数职;多数单位工会形同虚设,没有正确履行工会的职能;有的企业没有工会组织。据市总工会统计,全市只有2100多户非公有制企业成立了工会,略超过全市非公有制企业8237户的四分之一。
四、几点建议
一是建立领导体制,规范工作格局。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工作部署,把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制定全市贯彻《××省厂务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成立市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工会组织实施,监察监督检查,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要做到“三抓三管”:“三抓”,即抓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抓实施,党政领导亲自深入企业调查研究;抓实效,从职工最关心的问题入手。“三管”,即管思想,结合中心组学习;管干部,结合民主评议;管落实,结合督查结果。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厂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厂务公开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违反厂务公开制度的举报和对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工会要承担推行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协助政府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厂务公开工作。
二是注重宣传发动,提高思想认识。首先,要抓好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厂务公开协调小组成员的宣传教育。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对在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刻理解厂务公开是国家、省、市要求实施的一项制度,是法律的规定,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重要工作。其次,要抓好对非公有制企业主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一些规模较大,有影响力、职工多的企业,召开非公有制企业主动员大会,组织他们学习上级有关文件,讲清公开目的意义、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方法,使他们消除思想顾虑,积极主动地做好厂务公开工作。第三,抓好职工群众的宣传教育。采用召开会议、办墙报、公开专栏、印发资料和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使厂务公开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组织和发动职工积极参与。
三是加强协调指导,务求真实有效。要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厂务公开的大致情况,按照实事求是、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广的原则,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工作。根据不同类型企业,采取帮、扶、促、查四项措施:对“主动型”的企业“帮一帮”,指导其建立健全制度,充实公开内容,规范管理和建立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制度;对“接受型”的企业“扶一扶”,指导其规范公开内容、公开程序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对“反感型”的企业“促一促”,不厌其烦地多次走访,对他们进行耐心细致的宣传教育,督促他们尽快实行厂务公开;坚持经常性地“查一查”,制定《厂务公开考核细则》和责任追究奖罚制度,如规定凡劳动监察年审不合格的企业,工商年审不予通过。建议由监察局牵头组织工会、劳动、经贸委等部门,对各单位厂务公开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各单位,确保厂务公开真实、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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