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面负责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工作,并建立“代管家长制”,发动教师、党员、团员、少先队干部与留守儿童进行结对帮扶,对留守儿童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特别的照顾,对家庭困难的留守儿童给予经济扶助,使留守儿童感受温暖、充满自信。
(三)从社会职能方面来看,要致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仅靠学校、教育行政部门难以解决,需要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配合、齐抓共管。
一要加强舆论宣传,引起全社会关注。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引导和争取社会各界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关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特别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强化外出务工家长对子女成长的监护责任和教育责任,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打工致富与子女教育的关系。
二要加大对儿童教育事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留村儿童问题,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生存发展环境改善的投入,尤其要在服务福利项目上进行投入,如医疗保健、生活保障、青少年校外活动设施建设等,为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要大力推行寄宿制学校建设。各级政府要因地制宜,科学调整布局,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基础设施,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留守儿童的生活需要。
四要加快发展农村家长学校。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快规范农村家长学校的建设与管理,建立和完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机构,通过家长学校积极向留守儿童家长及代理监护人宣传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观念、知识和方法。同时,在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时,把家庭教育知识纳入培训内容,正确引导家长的外出务工方式和教育沟通方式,传授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综合素质和育人技巧。
五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重要作用。要依托关工委等机构,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在涉及教育教学、济困助学、公共卫生、法制宣传、预防犯罪、权益保护、市场净化、环境整治、劳动用工、经费保障等诸多领域,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逐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家庭、学校、社会密切配合的留守儿童教育管理体系。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