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国有资产营运心、审计、财政、国土、房管等部门骨干参加的两个工作组,历时三个多月,对59个县直部门(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核实登记和产权交接。在产权交接过程中,县委办、县府办、组织部、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带头做出表率,在开会第二天,就将本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全部移交到县营运中心,其他的太多数单位是支持和配合的,但也有少数单位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以各种方式来阻挠。其表现:
一是有的领导在认识上有差距。站在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利益上,以强调要改善办公条件和单位职工福利、待遇等借口为由,对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接管,不理解、不支持、不上交。
二是变换各种花样来抵挡上交国有经营性资产。有的部门和单位将其国有经营性资产化整为零,全部转移到下属单位,制造无经营资产的假象;有的单位以做办公场所、车库、打字室为由,不移交资产;有的单位虽然企业已改制,职工已安置,但仍以留守人员需要发工资为由,不同意移交资产;有的部门干脆不提供经营性资产的出租合同,现场清查时指鹿为马,拒绝接管;有的单位和企业联手,以资产抵押为名,借企业破产之机,将属于企业本身的部分资产或资金转移到特殊机构隐蔽起来;有的对工作组避而不见,硬顶不交;有的故意制造矛盾,以本单位的国有经营性资产被县接管而无钱发本单位离退休职工养老金为由,要这些老同志到县里上访,干扰移交资产;有的单位抱着“只要平,不要赢”的思想等待观望;有的将店面上交后,故意停店面的水电,利用承租户来阻挠接管;还有的向县主要领导打小报告,说县营运中心出租店面的钱比他们出租的钱少,来干预和阻止接管工作。
对此,县委一班人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已进入攻关阶段,不能“九十九头牛下水了,因一头牛不下水”而影响整个接管工作的大局。要不管难度有多大,强力推进实施它。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全县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上指出:国有经营性资产实行集中管理营运,牵涉到部门利益的调整,牵涉到经济发展环境的改善,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并强调,各单位“一把手”要负总责,认真对待,排除干扰,积极配合,协调动作,强力推进。做到“三个一”,即:一个调子唱到底,一把尺子量到底,一鼓劲要抓到底。要以坚定的信心、过硬的措施、务实的作风,确保国有经营性资产按县委、县政府提出的要求接管,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视情节轻重,要给予相关人党纪、政纪处分。由于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工作稳步推进,通过上下努力,在三个月内,不仅较好地完成了县直国有经营性资产的接管工作,而且未发生一起集体越级访。
三、不管工作多艰辛,继续朝前劲不松
开弓没有回头箭。国有经营性资产交接后,这只是改革的开局,县委、县政府要求国资营运中心,代表政府依法行使职权,切实履行全面监管职能,不允许出现“错位、缺位、漏位”现象,要按照制定的改革规则和实施方案,精心筹划,规范动作,要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国资营运中心迅速进入角色,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加强对国有(集体)经营性资产的变现处置的监管。除县城范围内的国有经营性土地以外的国有(集体)资产处置,全部由国资营运中心统一公开拍卖,变现收入首先进国资营运中心专户,根据该单位财务情况进行核拨,国资营运中心全过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是国资营运中心要加强对国有企业因银行贷款而被法院冻结或已抵押给银行的资产的监管。
三是国资营运中心要加强对于县政府以土地等国有资产入股的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本的监管。按“收支两条线”原则,把企业股权红利全额上缴国资专户管理。
四是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国有资产管理营运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先后制定了《××县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营运实施方案》、《××县国有(集体)资产集中监管、处置实施方案》、《××县国有经营性房产租赁合同》、《关于理顺店面管理关系的紧急通知》等一些相关的配套政策。
五是为免除原产权单位的后顾之忧,又能确保部门的正常运转。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按照县委、政府的要求,研究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较为科学和合理的返还比例。
六是县委、政府加强了对国有资产营运中心的领导。县纪检监察部门加大了对国有资产营运中心工作的监督力度。县国有资产营运中心为提高本身干部政治和业务素质,尽快培养出一支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国资干部队伍,也制定了较为健全和科学的制度及考核办法,并加强了对国资干部的监督。
××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不管今后的工作难度有多大,不管面临将要开展的工作有多艰辛,将一无反顾地将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与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其他的改革结合起来,不断地将国有资产的改革推向前进。
四、几点启示:
一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保值增值。
二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管理营运,通过投资导向、股权流动的调控作用,实现“无中生有”、“小中聚大”,最大限度地集中县财力办大事。实践表明,实行国有资产集中管理营运,对政府集约资金,支持重点工程建设是一个最现实、最可靠、最稳定的筹资平台。
三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堵塞国有经营性资产流失的“黑洞”,有利于从源头上构筑起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防线”。
四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有利于解决单位之间苦乐不均,缩小单位之间的利益差别,促进社会的公平。
五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减少了有的干部调动、提拔时,想去有国有经营性资产的单位,而四处找县领导和组织部门的情况。
六是实行国有经营性资产集中营运,可激活监管企业的运行机制,减轻企业负担,使企业经营自主权进一步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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