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党规国法,宣传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文件精神;要创新选举宣传载体,根据各乡镇党员、村民的特点,把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要点、优秀村干部为民服务的先进事迹,以及私心严重、违法乱纪的村干部的反面案例,汇编成浅显易懂的辅导小册子,发放到党员农户中去,让党员群众易学易懂,充分理解,切实把宣传工作深入到户,落实到人,铭记在脑。同时,面对面地开展宣传服务,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疑问,以正面的舆论引导党员群众,以正确的认识推动换届选举工作。
三是全面清理财务。在村级班子换届前,乡镇党委、政府要集中时间、精力对所属行政村三年来的财务进行审计,抽调乡镇财办、农经站和部分行政村离任会计,组织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队伍,对各村财务逐年逐项进行审计,并邀请县农业局和县审计局对专业队伍进行培训,指导乡镇开展审计业务工作,审计结果一律向所在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审计过程中发现现任村干部有经济问题,应查清事实,分清责任,如果村干部违反了财务管理规定,应追究责任;若有拖欠集体公款必须在选举开始前交还集体,确保村级财务运行在上级部门和村民群众严格监督之中。通过审计理财,为新一届村级班子顺利开展工作奠定基础。同时,也向新一届干部敲响警钟,引以为戒。
四是切实解决问题。各村要对本届以来的各类项目进行全面的疏理,对工程已经完工的,要做好检查验收、公示、资料归档等工作;对在建工程要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力争在届前竣工;对届内确实无法完工的,要做好工程推进的相关工作,要理清各类关系,确保换届后新一届班子工作的延续性。同时,一定要处理好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和近年来新产生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前化解矛盾,对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一些要求,要尽量积极予以满足,进一步理顺党群干群关系。对少数软弱涣散的村级组织,要进行集中性的整顿,达不到要求的不得进行换届选举。
2、严格程序,维护依法办事的权威性。党规国法是体现党的意志,群众意愿和国家意志的统一。实践证明,在村级换届选举中,只要依照党规国法办事则平安顺利,随意行事就会造成混乱上访。因此,严格依照法规办事,必须做到:一是有法可依。以乡镇为单位制定换届选举实施细则,各村可根据实际作相应的修改。“细则”不得违反《党的基层组织选举条例》、《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省选举办法》。细则必须通过本村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表决方可有效。“细则”制定应全面细致,具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二是有法必依。凡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一步都不能少,凡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村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一点不能截留。从以往经验看,选举工作人员因怕麻烦、图省事,执行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不严格,引起选举争议的例子很多。各地在换届选举前,集中组织从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民主法制观念。三是执法必严。凡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东西,不能随意改动,不能因为极个别人的特殊情况,而把法律法规弃之一边。以往一些农村在选民登记上,对同一类选民实行不同的政策,都引起群众的不满,这在今后的实践中要切实加以纠正。四是违法必究。对不按法定任期进行换届选举的,不按法定程序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及确定候选人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对使用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选举或妨害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迫害等,要依法严肃处理。
3、依靠群众,充挥发扬党内外民主。民主是选举的灵魂,只有在党规国法的范围内,充分发扬民主,换届选举才能充满活力。党支部换届选举必须执行“两推一选”有效选举办法。重点抓好三个环节:一是“两推”。党员民主推荐和群众推选测评面要广泛,党员参加推荐率必须达到80%以上,村民参加推选率也必须达到60%以上,两者得赞成票率应达到参投两个50%以上对象才能进入乡镇党委考察范围。二是要严把候选人资格关,乡镇党委对党性观念不强,理想宗旨淡化,私心杂念严重,统揽全村能力弱的支委候选人应取消资格。三是搞好选举。到会党员必须达到总党员数4/5以上,候选人应差额选举,设立秘密划票处。为了确保村两委一肩挑,当选支部委员不应直接选支部书记,应鼓励他们参加村委会的换届选举,先当选为村委会主任,再推荐为党本文来源:文秘114 http://***支部书记的人选。四是探索“公推直选”,每个乡镇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村进行,由党员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落选的支部书记、副书记作为支委候选人,与原确定的支委候选人差额选举产生支委委员;或先选党支部委员,以当选委员作为候选人由大会直接选举书记、副书记。通过探索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落实党员“四权”。 五是努力实现班子结构合理,探索推行妇女专职专推、专职专选。即在两委推荐和选举中设妇女专职职务专栏,进行专职专推,专职专选。六是鼓励支部成员积极参与村委会竞选,要求新当选的支部委员大胆主动积极竞选村委会成员职务,提高两委成员交叉兼职比例。
村委会换届选举要把好四个关键环节:一是村民选举委员会必须由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其他组织、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为了加强党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支部书记要通过合法程序推选为选举委员会主任。二是严格依法进行选民登记,做到不错、不漏、不重复、不让有选举权的村民因选民登记工作失误而丧失了选举权利。三是做好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工作,保证候选人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四是精心组织投票。选举村委会成员,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选举有效;候选人和被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投票时,实行差额、无记名、秘密写票和当场公布选举结果的办法,保证选民在无任何干扰的情况下独立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要大力提倡无候选人直选、自荐直选的选举办法。这种选举办法,一是降低成本,只需一次投票,与以往的先推选候选人,再进行正式选举的两次投票,减轻了工作量,又减少了选举工作对选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二是减少贿选干扰和矛盾的发生,采用无候选人直选,候选人不明确,难以用贿选的非法方式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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