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滦州驴皮影被列入首批唐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月份,我县皮影、乐亭大鼓入选河北省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5月16日至5月19日,我县作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赴山东省博兴县参加了由国家文化部社文司、中国群文学会主办的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戏剧之乡经验交流会。会议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民间文艺之乡”为题,来自全国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40名代表分别介绍了各自的经验。我县在艺术之乡创建、评剧艺术繁荣与发展及民间艺术传承保护方面的经验,得到与会代表的关注和专家的肯定。9月份,靳派乐亭大鼓艺术研究会成立,为靳派乐亭大鼓的理论研究、保护发展提供了保障。靳派乐亭大鼓第三代传人何建春为已故靳派乐亭大鼓创始人靳文然先生音配像时长200分钟,为贾幼然等艺术家录音、录像总时长700分钟,为靳派乐亭大鼓的传承与保护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按照县委办、政府办下发的《滦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国家、省、市三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具体要求,精心部署,层层抓落实。全年召开普查动员会、信息交流会、工作座谈会等各类会议8次;下乡督导、检查、辅导30多次,下发《普查情况交流》信息12期。全县17个镇普查领导小组逐村逐项逐人进行走访,已收集到大量文字及图像材料,查到了很多宝贵的遗产项目,完成了总字数达50余万字的《滦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汇编》。这是我县建县以来首次全县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涉及地域广、规模大、普查内容多(共十六大项,二百余小项)、历时时间长。在6月3日的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会议上,市文化局白局长对我县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绩及工作方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并将作为典型在全市推广。8月底,全面完成了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经省文化厅、市文化局验收后,初步建立了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
五、基础文化体育设施逐步完善
1、新建10个镇综合文化站。今年以来,经过积极申报,争取资金,倴城、长凝、司各庄、安各庄、南堡、东黄坨、马城、柳赞、胡各庄、坨里等10个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被列为2009年新增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我们作为项目责任单位,多次深入基层就建设标准、功能布局、工程进度等问题进行督导。目前,10个镇综合文化站已全部完工并投入使用。加上去年建成的镇综合文化站,我县各镇已全部建成综合文化站。这在全省是为数很少的,在全市是唯一的。
2、完善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我们积极申报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项目,省市下拨的健身工程46个,目前已全部到位。同时,省下拨的县城广场体育健身器材已到位,在县城文体活动广场安装健身器材23件。为配合健康滦南、幸福人民行动,我们在全市县(市)区中率先在部分主要干道、宾馆、公园、广场及主要健身场所设置了体育锻炼提示牌和体育运动量标识。
3、30个村新农村书屋工程全部落实。该工程总投资60万元,涉及我县项目村30个,目前图书已发放到各项目村。每个书屋配备图书2000余册、音像制品百余种,确实为农民送去了精神食粮。
4、加强了图书管理软、硬件设施建设。年内,积极争取资金,配备了公共图书馆自动化管理设施,顺利通过省市公共图书馆评估。
六、文化体育市场日益规范
今年以来,我们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严格管理全县文化体育市场,日常巡查300多人次,没收非法盗版音像制品和图书共5000余张(册),监督查处违规演出6场次,取缔黑网吧3个,稽查工作力度的加大确保了全年文化体育市场的平稳发展。4-5月份,积极参与省市安排的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对全县各歌舞娱乐场所、网吧、音像店、书店等进行全面集中整治行动,特别是对全县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综合治理,及时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余次,车辆5台次,检查娱乐场所11家,网吧22家、音像店39家、书店29家,配合工商部门取缔黑网吧2家,没收电脑8台,收缴非法盗版音像制品和图书2000多张(册)。积极开展文化市场集中整治行动,协调各部门,集中开展了“六月行动”、“暑期行动”和“九月行动”,确保了文化市场的稳定和净化。9月至10月,为迎接国庆60周年和曹妃甸论坛的成功举办,我们对全县经营业户进行了地毯式检查,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了我县文化市场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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