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宁价检[2009]23号文件的精神,以“价格服务进农家”为载体,在春耕期间组织开展化肥价格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我县农资市场货源充足、品种多,并存在多家兑争,但也有部分经营点存在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通过检查,严厉打击了坑农害农价格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
4、开展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专项检查。共检查了坑底、南阳等6个乡镇卫生院。经过检查,规范了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行为。同时做好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案件的处罚、结案工作。
5、开展人血白蛋白等药品价格和手足口病、甲型h1n1流感防控药品收费检查工作。(1)根据宁德市场物价局检查分局《关于立即开展人血白蛋白等药品价格检查的通知》的精神,,对县医院、中医院、惠好医药超市、益民医药超市、好又佳医药超市的人血白蛋白等药品价格检查。经过检查,没有存在乱加价行为。(2)在我县甲型h1n1流感期间,到药店、门诊部等医疗单位进行检查,严格监控相关的医药产品及相关原材料的价格、防护用品价格、防疫收费。同时,根据宁德市物价局转发《福建省物价局严厉打击注射甲流疫苗乱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开展甲流相关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重点检查。从重、从快查处注射甲流疫苗的各种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不法现象。同时保持“12358”价格举报电话畅通。
6、开展粮食收购价格重点检查工作。主要针对我县中晚籼稻的收购价格。通过检查发现,我县国有粮食收购企业基本能按照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进行粮食收购,坚持挂牌收购、按质论价,级等差价严格按照(闽价商[2008]3号文件规定中晚籼稻每50公斤79元执行,没有发现有压级压价、短斤少两现象。
7、开展涉农收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围绕服务“三农”、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宗旨,认真组织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工作。(1)对县建设局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对农民建房收取除证照工本费以外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等服务并收取费用,以保证金、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2)对县国土资源局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自立收费项目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等违价行为。(3)对县殡仪馆的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殡仪馆重复收取尸体卫生消毒费,查处价格违价金额0.57万元,罚款300元。
8、开展公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全省公证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的精神,组织开展了公证收费专项检查。
9、针对六月份市场上出现抢购食盐风潮,我们采取了措施:⑴督促县土产公司及时组织货源,调进46吨食盐投入市场供应;⑵与相关部门联合在醒目位置张贴安民告示,宣传解释国家食盐价格政策;⑶及时组织人员对各大超市、市场食盐价格进行检查,及时平抑了我县市场食盐抢购风潮
10、开展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在“春节”、“五一”、“国庆”、“元旦”节假日期间,以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为重点,开展了节假日市场价格检查,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服务价格和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对市场粮油、肉禽蛋、液化气价格等进行巡查,防止异常现象,并对检查情况实行日报制度;对城区的明码标价进行检查,重点整顿不规范标价用语,对短斤少两、不按规定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予以制止,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1、开展瓶装液化气价格检查。一是加强对乡镇零售网点的监督检查,经检查,下党乡液化气经营点擅自提高液化气价格,检查人员当场给予处罚,罚款200元。二是对城关地区的液化气经营点进行不定期检查,时常上街监督检查。三是对燃料公司贮罐站进行专项检查,确实从源头制止乱涨价行为的发生。通过检查,使我县液化气价格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12、今年五、六月份,由于台风的影响,我县市场价格动态有所波动,对此我局积极开展灾后市场价格秩序检查。一是对各大超市的米、油、蛋、面及市场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有关商品和液化气价格进行检查。二是对建材价格进行检查。由于我县钢材价格受源头价格的影响,钢材价格每吨提高300~500元;建筑用小石子价格每立方提高15元,其他建材产品价格相对稳定,最近建材产品价格已有所回落下。
13、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开展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价格欺诈”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并会同工商、消费者协会等有关单位联合上街进行咨询,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
五、注重社会监督,价格投诉举报网络日益健全
1、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从去年起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以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进学校、进医院、进商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进农家,对涉农收费项目一律实行公示制度,进社区,公示了水电、卫生、物业等项目的收费标准,进校园,落实了教育收费政策,进医院,药品价格和医疗收费标准的公示延伸到了科室,进商场,经营商品明码标价,并积极推广明码实价制度,实行价格诚信经营。
2、依法行政,取信于民。价格举报是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窗口。我们本着“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原则,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对群众举报属实的案件坚决依法查处,决不姑息。一年来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2件,办结率为100%。
六、拓宽服务领域,开展涉案财物价格认证。
1、依法开展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涉案财物以及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工作,共受理各类价格鉴28件,鉴定总额18.5万元,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了客观公正的价格服务。
2、加强价格监测和预警。密切跟踪粮食、农资、成品油等七大类48个品种重要商品和17个品种生产资料价格的变动情况,实行一、三、五“每周三报”制度。在h1n1甲流期间对4种药品进行每日一报,共向上级价格部门和县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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