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职务管理两个层面,职务管理的权限在国有企业出资人(或董事会)手中,而资格管理的权力在党的组织部门,职务管理在资格管理的基础上进行,只有通过党的组织部门的资格认证,才能被国有企业出资人聘任或推荐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
2、领导干部激励机制要与企业发展水平相适应,防止过分忽视普通员工的利益
目前国企所进行的一切改革实施的几乎都是经理人治理式的改革,容易导致的问题是将广大的企业参与者排除在管理责任之外,工人缺少应有地位和权利。目前对国有企业领导人的分配处于混乱状态,一些企业高管和董事会联合起来自己激励自己,“公司治理差不多成了在企业内部玩弄的高层权术游戏”。
国企领导干部与员工收入差距急剧扩大,不利于调动员工积极性,不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不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搞活国有企业重要意义之一就是创造社会效益,让广大职工也能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要在国有企业建立高低有别、梯度合理的分配机制,既要注意调动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又要保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共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国企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措施,总结经验后加以推广
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制度,对国有企业主要领导人实行聘任制,也不能单兵独进,要防止出现“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如果没有一套可行性较强的用人体制,可能引起人事纠葛,各种利益的争夺将影响改革的进程。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如建立企业家人才市场和企业家个人资信档案库,实行全国联网,防止出现伪造学历、业绩欺诈等行为;修改或对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补充说明,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等社会中介机构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使之真正承担起从外部有效监督、约束国有企业领导人的社会职能;大力整顿规范股票市场,充分发挥其客观评价企业业绩、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实行竞争上岗和淘汰下岗制度,对下岗分流人员要进行妥善安置等等。在条件尚不具备的时候,不要急于全面推开,可先选择若干企业进行试点,积累经验后再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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