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女委员,提升女委员素质能力。要大力推动农村妇女进“两委”,要努力实现我市所有行政村的“两委”中都至少配备一名女干部,让更多的女性在基层组织中发挥作用。二是大力推荐和培养女干部工作。要按照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明确的“统筹抓好女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系统培养、择优使用”的有利时机,及时了解掌握全市女干部情况,进一步完善全市女干部人才库的各种数据,做好推荐优秀女干部工作,不断向市委、区县委及组织部门推出优秀女性人才;要努力做好服务女大学生“村官”工作,各地妇联要配合组织部门,通过组织一对一帮扶、举行座谈会、开展联谊会等多种形式,在思想上精心指导、在工作上关心支持、在生活上细心帮助,推动女大学生“村官”成长成才。三是女性高层次专业人才工作。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研究,努力为党和政府制定或完善有利于女性高层次人才成长的支持性政策提供依据。要发挥好妇女理论研究会、女专家联谊会等各类女性专业协会的作用,积极为她们服务社会、参政议政搭建平台,为她们脱颖而出营造良好环境。
3、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工作与时俱进
按照党的十七大的有关要求,妇联组织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今年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一要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一批公共项目,使公共项目最大限度地发挥好公益作用,造福更多妇女群众。二要充分用好一个平台。要在继续实施好“春蕾计划”、“圆梦行动”、“送温暖”等妇联品牌公益项目的同时,充分利用好重庆市妇女儿童基金会这一新的公益平台,不断开拓新的工作领域,聚合更多的社会爱心力量,共同关心帮助困难妇女儿童,尤其要关注失业失地妇女、低收入妇女、单亲贫困母亲、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儿童、病残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关爱活动,努力为弱势妇女儿童排忧解难。
(四)以改革精神不断加强组织建设,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组织建设是开展工作的重要保障。要进一步巩固和加强组织建设,着力扩大覆盖面、增强生机活力,认真贯彻全国妇联十届二次执委会通过的五个“条例”精神,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1、继续加强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干部队伍是开展工作的基础,按照中央和市委的要求,我们要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全面、作风扎实的妇联干部队伍。一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妇联党组的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妇联工作中得到坚决贯彻落实;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三进三同”活动,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教育锻炼干部。二要在干部队伍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紧紧围绕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妇女儿童的切身利益问题和妇联组织自身建设中的难点问题,加大调查研究力度,为开展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要大兴勤奋学习之风,继续组织好妇女干部进高校、进党校和国内外学习培训,重点加强对村、社区妇委会主任等基层妇女干部的培训,继续深化妇联干部岗位读书活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四要大兴干事创业之风,要时刻保持对妇女儿童事业的热情和干事创业的激情、对妇女儿童的感情,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不断推进妇女组织建设,增强工作社会活力
坚持“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党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六次全委会“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基层组织建设,活跃基层,打牢基础”的要求。一要深化强基固本工程和“十百千示范”创建活动,组织好第二批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示范区县申报工作,授牌一批市级示范区县(自治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二要统筹推进城乡社区、机关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等的妇联基层组织建设。要进一步加大机关妇委会工作,充分发挥女性公务员在政治、经济、社会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要在偏远基层农村中健全妇女组织,在新社会组织中大力加强妇女组织建设,不断扩大妇联组织网络的社会覆盖面。三要与时俱进,加强对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社团的服务与指导,团结凝聚好民间非政府妇女组织,扩大妇联组织的社会渗透力、社会影响力和社会号召力,不断增强工作活力。
3、进一步构建开放式妇女工作格局,扩大妇联组织社会影响力
全面把握新形势下群团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理念。一要建立健全妇女工作指导和评价体系,改革工作激励机制,使妇女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特征、重庆特色和妇女特点。二要充分发挥现有妇女儿童活动阵地的作用,用好用活妇女儿童专项发展资金,实实在在地为妇女儿童办实事、解难事。三要广泛开展“一圈两翼”区域性妇女组织、国内国际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切实增强重庆妇女组织的影响力,进一步构建开放式妇女工作格局,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同志们,我们正处在一个伟大的时代,崇高的妇女儿童事业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拓进取,拼搏奉献,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推动重庆快速发展,实现胡锦涛总书记确定的“314”总体部署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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