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努力开创消防工作新局面
“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2010年是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的一年。各部门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消防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认真履行职责,优化发展环境,扎实安排工作,全面抓好落实。
一要强化主要领导的行政责任。各单位要把消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目标任务,合理统筹安排,加强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措施,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消防工作情况汇报,并深入解决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消防工作责任,切实把消防工作的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县防火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促进消防安全工作深入开展,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照消防安全保证书的目标要求,量化分解目标任务,完善建立消防工作督察、考评和奖惩制度,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赏罚分明。
二要强化社会单位自我管理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积极开展“三会三化”建设,严格落实法人代表负责制,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明确、制度健全、管理严格、设施有效、措施落实”,真正实现消防工作“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工作格局。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宣传培训、消防专项治理等方面,各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紧密配合,共同完成消防工作任务。
三要强化依法监督职能。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及公安派出所要积极主动地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依法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全面加强消防监督管理。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等硬性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火灾隐患的场所、单位,采取果断措施,该关的关,该停的停,绝不姑息迁就、养患成灾,真正做到对党和政府负责、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
四要强化逐级责任追究。要把消防安全指标作为政务督察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考核领导干部政绩的一项重要指标,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使各级领导和消防安全责任人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主动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同志们,消防安全,责任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以更坚决、更有力、更扎实的工作,锐意进取,真抓实干,真正把党和人民赋予的任务完成好,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消防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平安卢氏、和谐卢氏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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