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要确实发挥好法制宣传、法律服务职能,配齐配强服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主动参与大型、重点项目建设,在融资担保、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合同审查、依法维权、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保护、上市等涉法事务方面,为我县大型、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创造良好的投资法治环境。
(三)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强化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接访、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充分利用各地各部门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社会矛盾突出问题开展的打击违法犯罪,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安全生产等各类专项治理工作,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四)把党群部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党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不同群体和对象的学法用法需求,采取各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五)把在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中,开展“六个一百”创建活动与“主题宣传活动”相结合,并将作为今年“法律六进”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拓展主题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扩大活动规模,丰富活动内容。要以主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主题宣传活动,把法律送到乡村、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单位,送到每个干部群众手中。
(六)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充分发挥大众传播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宣传报道中迅速、生动、直观、形象的优势,向广大群众传播法律知识。充分利用法制文艺等宣传形式开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力求主题宣传活动受教育面有广度、有深度、有效果,不断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第三阶段:总结检查(12月1日至12月15日)。主要任务是各单位就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取得的经验和达到的效果要认真进行总结。12月15日前将本单位总结、数据统计、声像图片等资料报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七、主题宣传活动的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领导,注重统筹协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加强领导。要提高对主题宣传活动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领导和重视,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全年工作的整体部署当中。要把主题宣传活动作为落实“五五”普法规划和当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及时研究制定深化主题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要求,推进活动深入扎实开展,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二)狠抓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本单位活动整体推进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为确保活动有声有势,取得明显效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上报本单位的工作信息和经验。县普法办将以《依法治理》简报、**司法行政网《**普法》和《**通讯》“以案说法”专栏为平台,及时发现和培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典型,认真加以总结、宣传和推广,积极引导和推动主题活动深入开展。
(四)加强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在制定主题宣传活动方案中,要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大督办检查力度,要把主题宣传活动纳入今年党委政府综合目标考评中普法依法治理年度考评目标,纳入“五五”普法检查验收的重要内容,并作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评先表彰的重要指标。
附件一:**县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项目及承办单位
附件二:**县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县城区开展“与法同行 服务发展”主题
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项目及承办单位
3月15日 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20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县工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依治办)
3月23日 开展“世界气象纪念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气象局)
4月7日 开展“世界卫生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卫生局)
5月1日 开展“国际劳动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总工会)
5月12日 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减灾办、县民政局)
5月第三个星期日(22日)举办“全国助残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残联)
6月1日开展“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团县委、县教育局、县老干局)
6月5日 开展“世界环境保护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环保局)
6月25日 开展“全国土地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国土局)
6月26日 开展“国际禁毒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局)
7月1日 开展“纪念党的生日”机关党员干部法制宣传教育日活动(县直机关工委、县直各部门)
9月10日 开展“中国教师节”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教育局)
9月第三个星期六(18日)开展“全国国防教育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国教办、县人武部)
11月9日 开展“中国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县公安局、武警**消防支队)
12月4日 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县依治办、县司法局、县直各部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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