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举、注重预防,加快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明确工作努力方向,找准着力点,认真梳理细化承担的责任,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把中央、省委对反腐倡廉、生态环境保护、干部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的要求,体现到当前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中去,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要在找准定位、履行职责上有新作为。各级环保纪检监察部门要把协助本单位党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找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与本单位党政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不断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监督,要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情况的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切实加强对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和协助本单位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行为和日常生活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重要情况报告等制度,发现问题早打招呼,防止小错酿成大错。二是抓办案,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环境权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三是抓政风行风,要督促和协助本单位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责任,认真抓好环保部门的党风政风行风。要协助本单位认真抓好《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方面,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2010年全省环保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思路
2010年,我们要以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及全国环保系统纪检组长座谈会精神为指导,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取得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
(一)抓好《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取得新成效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居于全局的、战略的地位。各级环保部门要全面推进环保系统惩防体系建设。要坚持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突出重点,全面系统扎实地推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着力在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深化改革、从严纠风、坚决惩治等方面下功夫,扎实推动惩防体系建设进程。继续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健全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监察部门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列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做到履行责任有规范、检查考核有标准、责任追究有依据。
(二)抓紧解决突出问题,推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取得新成效
要认真贯彻中纪委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反腐倡廉建设的新举措,既要整体推进,又要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1、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为重点,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继续引导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有效性。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严格禁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2、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程建设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是防治腐败的重点领域之一,环保部门在这项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全省《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项目中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利用环境行政审批权谋取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把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与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监督检查结合起来,促使环评审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这是规范环保依法行政行为的重要形式。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环保队伍。
4、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以解决损害群众身体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强化环境监督和督查工作,严肃查处重大环境污染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重点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用创新的思路和方法,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取得新成效
强化对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所在,要把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作为治本抓源头的一项重要任务,牢牢抓住不放松。继续加强对“环保六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在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方面,以深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大力推进“阳光运作”,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制度。在规范行政评审工作方面,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评比达标表彰的有关规定,推行公开、透明、廉洁的创建活动。在规范环境执法行为方面,以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为重点,推动环境执法监督管理机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在物资设备采购方面,完善相关制度规定,有效防范廉政风险。在资金(项目)分配方面,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分配使用机制,强化跟踪督查措施,确保环保资金(项目)管理好、使用好。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加大干部竞争上岗、轮岗交流等工作力度,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
(四)从严要求,推进环保系统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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