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书》,对我市明确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2010年底前,完成公安部要求的消防战勤保障基地建设;二是2010年底前,完成子长、吴起、志丹、洛川、延长、延川、宜川、安塞、甘泉、黄龙等10个县的消防站建设;三是督促富县、黄龙、宜川县政府落实省财政厅、省公安厅57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要切实加强消防队站建设。按照省市要求,今明两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第一,要着力加强消防队站建设。目前,全市13个县区共有公安现役消防队站5个,其中:宝塔区3个,黄陵、富县各1个,其余10个县均无现役公安消防队,在全省无公安消防队的41个县中,延安所占比例高达40%。对此,各县区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今年要下大力气解决消防队站建设问题。要按照国家《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努力解决公安消防站建设滞后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问题。在2010年底前,未建立公安消防队站的10个县要全部完成新建1个公安消防队站的任务,市区要建立1个公安消防战勤保障大队,逐步形成指挥统一、平战结合、联勤保障、反应快速、协调有序的战勤保障体系,不断推进我市消防工作和部队正规化建设,为更好地履行防火、灭火以及抢险救援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第二,要着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今年市、县两级都要以公安消防部队及其它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一专多能”的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和应急预案,形成应急救援合力。特别是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专业化、实战化训练,苦练精兵,确保随时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要积极参与以政府为主导的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加强与其它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各类救援工作,切实提高应急救援的综合能力和实战水平。
第三,要持续加大消防投入,提高消防经费保障水平。各县区政府、市县财政部门都要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公安厅制定的《武警陕西省消防部队消防业务费保障标准》(陕财办教〔〕57号),把消防业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按照《标准》规定的基数足额予以保障。在此基础上,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加大对消防业务经费的投入力度。
三、综合施治,消除隐患,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强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把消防宣传作为公益宣传的重要内容,免费提供宣传平台,开辟专门栏目,及时刊发一些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防火灭火常识,不留情面地曝光火灾隐患,增强社会单位和各界群众安全意识。要积极推动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全民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格局。各行业、各单位对重点岗位从业人员要定期进行消防培训,对新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要大力推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于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电焊、气焊等危险岗位从业人员,要进行全面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止岗。未取得上岗证的,一律不得从事相关工作。
(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狠抓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这类场所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高发场所,也是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按照《消防法》的要求,深入扎实地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与整治活动,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要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改变使用性质。二是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整改。要对石油企业、易燃易爆品生产经营企业、各类大型商场、超市、高层建筑、公交出租、森林防火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专项检查,要切实落实行业部门的责任,坚决消除各类火灾隐患。同时,要加强对“六小”场所的监督检查。小宾馆、小饭店、小网吧等“六小”场所火灾多、伤亡人数多,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各县区要落实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乡镇村组的消防安全责任,提高“六小”场所的管理水平。三是要加强重大活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对于大型群众性文化、经济活动,要制订周密的消防保卫方案,严密排查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重大活动万无一失。四是要加强消防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营业性场所,公安、工商、安监、文化等有关部门要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许可证照;对未依法取得许可证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报请政府挂牌督办。对因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酿成火灾事故的,各级监察、公安消防部门要严查快办,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对失职渎职而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三)重视加强农村、社区消防工作
我市农村、城乡结合部消防管理滞后的问题非常突出。从火灾情况来看,大多数亡人火灾发生在农村和居民家庭。要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综治办、安监办和公安派出所的作用,搞好消防宣传教育,加强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小场所发生大火灾。要发挥农村、社区保安员和志愿者的作用,组建专兼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基本灭火力量,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装备,确保发生火灾能及时处置,防止小火酿成大灾。
四、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努力开创全市消防工作的新局面
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夯实责任,齐抓共管,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
(一)要落实责任,齐抓共管。要落实政府领导责任
消防工作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起消防工作的领导责任,把消防工作纳入政府的任期目标,将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到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社会单位。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定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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