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工作制度、学校政务活动运行情况、学校财务管理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有: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成果、安全教育规定、向学生家长的各种承诺、收费情况、学生奖惩情况等。要保持公开内容真实、准确无误,采取召开各种会议、利用宣传媒体、建立“校务公开专栏”等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
4、保障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依法聘任教师,依法提供相应工作条件,保障教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和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加进修培训等权利。依法保障教职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和相关的福利待遇的落实。建立和实行校内教师申诉制度,保障教师具有监督权、重大决策知情权、民主参与权,及时了解学校财务收支的状况。继续实行《课堂常规细则》和《常规教学评估办法》,加大力度,实施“名师”工程,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法维护学生受教育权,尊重学生人格,保障学生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无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及侮辱、歧视学生的现象。建立学生安全和伤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程序和报告制度,依法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建立和实行校内学生申诉制度,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对后进生做到“三个对号”——后进生的姓名与人对号,学习中的问题与不良学习习惯对号,易出的错误与教学中的失控点对号。树立“转化一个后进生比培养一个优秀生更光荣”的教育价值观,把转差率作为考核教师的硬性指标来强化。
五、实施步骤
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按动员、实施、迎检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月)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传达上级活动精神,加强宣传,大造声势,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召开学生动员大会和家长会,深入社区,深入学生家庭;要求各部门制订创建计划,提高师生认识水平;加强领导,成立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2月—4月)总目标:实施我校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目标,总体把握,分工负责,使学校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达到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各项指标。
(三)迎检阶段(5月中旬—6月)学校对照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实施方案,全面总结创建工作,收集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学校向教育厅提出申请,接受省教育厅考核验收。
教育事业传承着社会文明,开拓着人类未来,希望全校各职能部门和全体教职工根据本计划的精神,切实制订好各自的工作计划,并扎扎实实地付之行动,依法治学、依法治教,为创建湖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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