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1斤大米,连续发放1个月。各镇(场)、各村委会要全面准确核实全倒户、无粮户情况,并及时将救助金、救济粮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确保困难群众能顺利度过当前难关。同时,各级组织、各级党员干部要十分关心受灾群众的生活状况,尤其是对全倒户和无粮户、危房户更要经常关心、慰问,不仅要给予更多的感情安慰、精神鼓励,更要及时解决他们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受灾群众情绪稳定、思想稳定、生活稳定。要继续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工作,组织人员搞好环境清洁和卫生消毒工作,确保灾区环境卫生安全,确保不发生疫情。
2、加快启动重建家园工作,确保全倒户国庆前基本搬进新居。要把确保全倒户国庆前全部迁入新房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好落实。一是各镇(场)要尽快做好全倒户的统计、核查、认定工作,全倒户、危房户的名单必须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二是要加快新房建设的选址、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做到镇有方案、村有造册、户有档案。选址规划要坚持科学规划和集约节约用地原则,把重建家园与改善农村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和防灾减灾结合起来,同时也要尊重农民意愿,把政府扶持与发挥群众自力更生精神结合起来。全倒户比较多的翁城、新江两个镇,要建一个20户以上的新村,新村的选址、规划工作下周内务必完成,并力争开始动工。其他分散建设的也要尽快启动,力争5月底全面动工。三是千方百计筹集建房资金。重建家园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给予一定补助。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新建房屋的每户给予1万元补助,在今年10月1日前竣工并搬入居住的每户再给予3000元奖励。去年县财政已经出资为全县农房购买了政策性农房保险,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将根据农房受损情况和赔付标准给予对应的赔付,赔付资金作为新房建设资金,由各镇(场)根据各农户建房进度分期支付。20户以上的重建家园新村的道路等主要基础设施建设,由县、镇两级统筹社会资源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补贴。各农户要发扬自力更生精神,采取“自身挤出一点、亲戚朋友支持一点、向县农信社贷款一点”等各种方式积极筹集资金,确保新房加快建成早日搬迁。国土、建设等部门要全力支持重建家园各种,在选址、规划、设计、质量监督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做好建筑材料供应组织工作,确保新房建设需要,确保重建家园工作顺利推进。
3、做好灾后复产工作,力争大灾之年农业不减收。国土、水利部门要抓紧农田复耕和水利修复工作。农业部门要组织农技人员到村、到户、到田指导农业灾后复产工作。对需改种的农田,要及时改种适宜经济作物。各镇(场)要办好灾后复产示范点,通过示范带动,引导和带动灾区农民开展生产自救。做好种子、农药、农膜、化肥等生产资料的组织和调剂工作,争取上级部门援助灾后复产所需种子、肥料等。工商、质监、农业等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和销售伪劣农资的不法行为,保障农业救灾复产工作有效推进。
4、抓紧修复水毁设施,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交通、公路、水利、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重点后一般”原则,在巩固通路、通水、通电、通讯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投入,进一步加快抢修水毁基础设施,在保障当前群众生产、生活和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需要的同时,进一步夯实防大汛、抗大汛的基础,确保出现大灾时能有效应对。
5、坚持救灾复产和经济发展两不误,确保全年经济社会目标的实现。把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融入到全县经济发展的大局,以救灾复产、重建家园为手段,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的,更加积极做好“项目带动、创强攻坚、作风建设、惠民和谐”等各项工作,做到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和经济发展“两不误”,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当前,各部门、各镇(场)要围绕今年上半年经济发展目标,抓好各项经济工作落实,力争上半年经济增长达到13%以上,确保上半年经济增速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尤其是要抓好工业复产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使工业能够保持今年以来的良好发展势头,确保规模工业增长35%以上;要抓好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保持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发展的态势,确保上半年完成投资8.5亿元以上。
三、落实保障措施,确保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做到思想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服务到位。挂钩联系的县领导和镇、村干部要深入一线,组织和指导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组要把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帮助挂钩村和帮扶户做好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各镇(场)要成立救灾复产、重建家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工和责任,严格落实领导包村、干部包户的责任制,确保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能迅速落实到位,抓出实效。
二是要加强教育引导,充分发挥群众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的积极性。要加强对群众的思想教育,引导受灾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战胜困难、自强自立的信心,增强生产自救的决心,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主动筹集资金,掀起救灾复产、重建家园的热潮。各镇(场)和各村委会要切实发挥基层政权和党组织的作用,组织和发动受灾群众发挥主人翁的精神,积极投工投劳,建设好自己的家园。进一步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同心协力,奋力拼搏,打一场救灾复产和重建家园的人民战争,夺取抗洪救灾、重建家园的全面胜利。
三是要加强管理,严格救灾物资、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所有救灾资金、物资实行专项管理,任何组织、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挤占、挪用,确保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救济资金、物资发放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水毁工程的修复建设工程要按规范程序运作,防止暗箱操作和腐败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县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等部门要加强对救灾资金、物资发放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对冒领、挤占、挪用、截留救灾资金、物资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四是要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确保全县社会稳定。要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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