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访,可见其对参公政策极不熟悉,反映的情况实质是自身知识贫乏。对此,各级各部门务必要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落实维稳责任,共同确保社会稳定大局。
九是职称评定问题突出。中小学教师职称受结构比例限制矛盾突出。现行的职称改革制度,是多年连续下来的,即按照事业单位的编制数,按照核定的高级、中级、初级职称结构比例来评定,因受结构比例限制,职级平台现象明显,导致年轻优秀教师无法晋升职称,城区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难的问题突出。技术职务评聘终身制普遍。目前实行的仍然是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一致的原则,聘任期满只要无大错,一般都续聘。职称评聘前,人们十分重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工作积极主动,具有开拓进取精神,而职务聘任并兑现待遇后,工作消极,不思进取,因此忽视了聘期管理考核,不利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十是编制使用不尽规范。单位在使用空缺编制时,不管领导职位是否空缺、领导干部是否配齐到位,将本留用于配备领导干部的编制用于调配其他人员,将本单位空缺编制用光用尽,致使政策性安置人员、组织安排配备或公考的领导干部无编制。有的部门给编委要求增编报告未同意后,变着法子从职能上或引进人才上要求增编增人。有的部门开出空缺行编后直接将工勤人员调入机关任职,然后要求上行编。并且人员混岗混编使用严重。一些工勤人员在行政执法岗位工作,有的还担任一定职务;有的在编不在岗,甚至单位内部搞停薪留职,“吃空编”屡禁不止,特别是事业单位相当突出,又主要反映在教师队伍中,有的长期聘用临时工,在行政职能岗位工作。
三、增强“三种”意识,严格按章办事,把人事编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针对存在的上述突出问题,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们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是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各级政工人事干部,特别是部门负责同志要从讲政治、讲纪律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干部人事编制工作,规范人事编制管理,事关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党风廉政建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事关人才队伍建设,事关党委、政府形象。要有事业唯上、大局唯上的思想和胸怀,要有按政策、按法规、按程序、按规矩办事的意识和观念。具体从事组织人事工作的同志要不断加强学习,尤其是组织人事政策法规业务的学习,决不能当门外汉、办糊涂事。要为单位领导建好言、献好策、办好事。要有顾全大局和相互协作的精神。决不能有“我的单位我用人、接人我作主”的“家长式”的思想,把个人意志和权力凌驾于组织、政策法规之上,要有服从组织决定的态度,协调做好人事工作。这当中,我们的政工干部要当好通讯员和服务员,对主要的人事政策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使主要领导掌握情况,统筹全局,政工人员决不能擅自做主,误读政策,贻误工作。
二是增强法规意识,确保依法按章办事。常言道:“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干部人事工作,规矩意识、规则意识尤其显得更为重要。人事工作无小事、出了问题是大事。在人事编制管理方面,近年来上级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事业单位管理政策、《机构编制管理条例》等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在网络问政的今天,具体人事编制业务办理中,稍有偏差与不慎,稍有不透明不公正,就会引发群众的误解和不满,再通过网络效应的放大,产生严重的后果。因此,严格执行现有的各项人事编制政策法规,大力推行阳光人事,努力做到人事公开公平公正,这是人事编制工作的生命线和确保稳定的底线,在人事编制工作方面决不能打擦边球、搞下不为例和变通处理,坚决做到执行政策不走样,执行程序不变通,严格纪律不徇私。各级各部门和政工人事干部要强化规矩意识,规矩就是新近出台的人事编制政策,这里我要再次重申一些主要政策:一是公务员“凡进必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凡聘必考”制度。公务员实行省级统一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程序,实行公开、公平、公正考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公告要经上级人事部门审定;二是坚持干部任免条件、程序。任免干部必须备齐职数空缺通知单、党组会议记录、任免审批表、任免报告等,政府系统办公室主任、人事科长由市委组织部任免,其他副县级以下干部由市人事局任免,其他单位无权任免,非领导职数应为领导成员数的50%。三是年度考核,优秀不超过15%,优秀单位不超过20%;四是中层干部职位空缺实行竞争上岗,在同一岗位工作到一定年限实行轮岗交流。五是人事档案管理应及进归档完善。对公务员登记表、任免审批表、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批表、学历档案、聘用合同、奖励审批表、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等应及时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六是在职称评聘方面,严格结构比例和评聘条件。六是在人员管理方面,严禁私招滥雇。七是不再更改干部年龄。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干部年龄应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从10月15日起就不再办理更改年龄手续。七是严禁“吃空饷”。近期,市纪委、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对行政事业单位“吃空饷”现象进行了清理,并派出督查组队对四县(区)和市级部门进行督查。从我们掌握的情况看,形势不容乐观,这些问题,关键在部门,又关键在领导。八是对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要坚持对总编制实行预留的原则,一般预留1-2名,对预留外的空缺编制如要使用,由使用单位根据用人情况、结构比例向同级编制部门申报,申报过程中要明确编制用途,尤其是部门领导职数尚有空缺的应首先保证配备领导班子用编,按权限经编制部门审核(批)后使用。各级各部门未经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文批准,不得在机关或下属事业单位擅自借用在编工作人员,更不能以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