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经济交往的内容日趋多样化和复杂化,依法规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显得非常必要。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规范标准(格式)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工作。特别是外经贸、建设、国土、交通、科技、工商、国资、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要突出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中的先行作用。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大中型企业、金融系统要加强合同管理,重视仲裁条款的约定,促使合同文本规范化,提高仲裁条款约定率。市法制办和市仲裁委要对规范合同文本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合同文本及其仲裁条款的规范工作,对企业使用合同文本的情况普遍进行一次检查,尽可能将仲裁条款载入合同文本。
(三)要切实提高仲裁质量与效率。仲裁的质量与效率是仲裁的生命。要切实转变作风,主动服务,广辟案源,不能坐堂等案,让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主体实实在在的体会到仲裁解决纠纷的简便、快捷、经济的优越性。仲裁委不仅要多办案、高效率办案,还要用心办案。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特点,突出和解调解在仲裁中的重要作用,将“情、理、法”融于一体,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要把好仲裁案件的审理关、裁决关,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监督约束机制。要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社会影响力较大的案件进行专家评议,努力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决公平、合法合理。要建立健全办案效率机制,严格案件审理期限规定,切实提高办案效率。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与沟通,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监督,争取人民法院的支持,确保仲裁的法律效力得以体现,提高仲裁的公信力,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夯实基础,努力开创**仲裁工作新局面
虽然我市仲裁委已经成立十年了,但我市的仲裁工作还有很大的发展和提升空间。因此,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知难而进,夯实基础,用市场经济的思维来谋划仲裁工作,努力开创我市仲裁工作新局面。
一要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强化大局意识,真正把推行仲裁法律制度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提供及时、高效的支持、服务和配合。要切实转变职能,积极发挥仲裁的作用,引导当事人通过仲裁程序,用市场经济的办法来解决市场经济纠纷。各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务要加强与仲裁机构的联系,对在经济活动中遇到的有关仲裁法律问题,主动向仲裁机构咨询、反映,努力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要狠抓制度建设。制度建设是有效推进仲裁法律制度的重要保证。市法制办和市仲裁委一定要把制度建设摆上仲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抓紧抓好。要切实通过制度来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提高仲裁效率。要强化岗位责任制,实行科学的目标管理,保证仲裁工作健康高效运转,全面提高我市仲裁机构的内部管理水平。
三要加强队伍建设。仲裁事业,关键在人。市法制办和市仲裁委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有关加强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队伍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政治与业务水平。要进一步优化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队伍结构,严格仲裁员的准入标准和聘任程序,对本届仲裁委员会续聘和新聘的仲裁员要加强业务和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教育培训。同时要健全完善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的考核激励机制。要强化廉政建设,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树立仲裁队伍公正、廉洁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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