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市园林城市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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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创建园林城市(县城)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大虎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董玉辉同志、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部门主管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园林局局长李英波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督导和检查。各县(市)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政府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各县(市)要参照新乐市的做法,在建设局、城管局或公用局的基础上,单独设立二级局,统称园林局,落实机构、编制和职能。要根据创建目标任务,对照创建标准,因地制宜,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栾城县和辛集市要抓紧制定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鹿泉市和正定县、高邑县要认真对标、抓紧整改、积极做好省级园林城市(县城)资料申报和评审考核准备,力争年内申报成功;新乐市、晋州市和赵县要制定2011年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的实施方案;其他县(市)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实施方案。 (二)不断加大园林绿化建设投入。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绿化事业大家办”的方针,把城区园林绿化建设纳入社会发展规划,完善以政府投资为主、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体制,切实加强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投入。改革绿化建设投入机制,按照多级投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绿化建设。不断创新园林绿化用地拆迁工作新举措,加大协调调度力度,确保城区绿化用地需求。 (三)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创建活动。开展创建活动是一项社会工程,各县(市)必须坚持全民动员、社会共建的原则,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绿化建设,形成专业绿化、单位绿化和全民义务绿化相结合的齐抓共建格局。继续抓好“拆违建绿、拆墙透绿、拆硬还绿”等工程,积极开展创建省、市级园林式居住区、单位庭院和街道活动,丰富园林绿化景观。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意义、经验做法,努力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共同为创建活动献计出力。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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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个范文: 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意见 下一个范文: 2010年县农村电网工程实施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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