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机构及任务分解
(一)创建省级党建先进县工作领导组
组 长: 县委书记
副组长: 县委副书记
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成 员:赵国恩 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县委办公室主任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
县直工委书记
团县委书记
县妇联会主席
农委系统党委书记
经委系统党委书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县文明办主任
县委组织员组组长、组织科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
县安监局局长
县环保局局长
县新闻中心主任
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
创建领导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查指导、总结申报。
(二)创建工作领导组成员部门创建工作任务分解
1、县委组织部: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五个好”乡镇党委和“五个好”农村党支部考核评价标准及办法;做好基层党建经常性工作,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基层党务工作者;指导乡镇党委通过“两推一选”的办法,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班子;积极推行农村基层干部承诺制、党务村务公开制、一定一查三评机制、两议决策机制、述职评议机制;做好选派大学生村官工作,加强大学生村官的教育管理,强化农村基层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转变基层党组织职能,强化“三化”服务意识;做好乡村两级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建立党员服务中心和乡镇村党员服务站,加强流动党员管理,建立健全党员设岗定职、党员承诺、党员结对帮扶机制,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指导基层党组织规范组织生活;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管理好使用好活动场所,强化一室多用功能;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抓好 “建、学、管、用”;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抓好典型选树和先进经验推广。
责任人:
2、县委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县委书记近三年每年至少两次主持听取各乡镇党委书记关于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汇报资料;每年至少解决2个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有关资料;近三年每年定期召开2次以上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资料;每个县委常委基层党建分工有关记录;县委常委双重民主生活会资料;县四大班子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资料;县委常委会近三年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有关资料;做好县委常委班子成员理论调研文章的收集整理工作。
责任人:
3、县纪检委:负责收集近三年每位常委述职、述廉报告;乡镇党委、农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落实情况的有关资料;整理贯彻落实总书记总书记大力倡导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决定》、制定推进“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实际措施的有关资料。
责任人:
4、县委党校:认真贯彻省委《关于实施农村干部“素质提升工程”的意见》,大力培训农村基层干部。
责任人:
5、县直工委、农委系统党委:负责起草涉农部门和基层站所争创基层和群众满意先进单位考核评比办法,并组织实施;起草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有关办法,并组织实施;落实新农村建设发展循环农业的有关措施,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农村沼气工程建设任务。
责任人:
6、县政法委:负责健全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和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深入推进县乡村平安创建活动,全面开展矛盾排查调解年活动,近三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位于全市前三分之一,未发生严重涉农案件。
责任人:
7、县文明办: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积极组织开展“文明和谐家庭”、“十星级文明户” 、“文明和谐村组”、“文明和谐村镇”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和谐创建活动;近三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位于全市前三分之一以内。
责任人:
8、县民政局:建立健全农村基层“一事一议”、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圆满组织实施村委换届工作。
责任人:
9、县安监局:近三年无重大采矿事故(矿难)发生。
责任人:
10、县环保局:近三年无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上级环保部门“区域限批”,能够较好地解决群体性环境污染上访案件。
责任人:
11、县信访局:能够及时妥善处理县乡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没有到省级以上机关集体上访事件。
责任人:
12、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积极开展争创计划生育“三无”活动,党员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近三年全县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控制在规定的指标以内。
责任人:
13、县新闻中心、广播电视中心:做好全县创建党建先进县的宣传报导工作,利用广播电视和周刊开辟专栏,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创建氛围,加大外宣力度。
责任人:
14、团县委:健全农村基层共青团组织,共青团组织和共青团员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做好共青团员“推优”工作。
责任人:
15、县妇联:健全农村基层妇联组织,使基层妇联组织在新农村建设中能够发挥积极作用,重视做好妇女培训教育工作,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做好妇女“推优”工作。
责任人:
各有关单位要在搞好本单位分解工作的同时,健全完善相应的档案资料,以完善的资料、详尽的记录,充分显示和印证本单位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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