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子
1、畅通监督渠道。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宽案件线索渠道,推行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对实名举报实行反馈和回复制度,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创新案件审理工作方式,按纪律惩戒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受处分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查办党员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违反财经制度、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加强镇村干部的生活作风教育,杜绝生活腐化、禁止参与赌博、黑势力拉帮结派。
2、形成反腐败合力。镇纪委与部门之间加强协作,协调配合,有效形成执纪执法部门之间案件线索互送、重大案情互报、复杂案件互助、处理结果互通的查案协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组织处理、经济处罚等手段,实现执纪执法部门办案手段、资源的优化组合和互补。健全镇纪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
3、发挥查办案件在预防腐败中的治本作用。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入剖析,总结教训,以查促教、以查促管、以查促建。
四、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推进
(一)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镇党委、政府要把落实工作要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村各站所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实施方案》全面负责,领导班子正职负主要领导责任,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负直接领导责任,形成党政齐抓共管合力,为了进一步实施好“勤廉为民”工程,成立**镇“勤廉为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耀峰
副组长:杜彦斌
成 员:吴国军、李 蕊、王保忠、曹学霞
(二)加大纪委督查力度
镇纪委、各村各站所的负责人要抓好《实施方案》的分解和落实,明确工作标准、确定完成时限、落实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牵头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实行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的作用。
(三)加大科技促建力度
注意把信息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引入惩防体系建设之中,把现代科技手段和监督管理制度设计有机结合,通过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探索建立实时监督系统等科技促建措施,努力提高惩防体系建设的科技含量。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健全科学的责任考核评价标准,落实责任机制、督查机制、测评机制、奖惩机制、保障机制。把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和民主评议、民主测评之中,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责任追究协调机制,加强责任追究。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镇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五好”村考核评价标准,每年对各村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并推荐上报;由上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对推荐上报的“五好”村进行验收,对达到“五好”目标要求的村,进行命名、授牌和表彰,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勤廉为民”工程深入开展。
(六)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制度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搞平衡照顾、不搞指标分配、不搞“终身制”的原则。对已命名表彰的村每年进行抽查复评,不合格的要取消称号,收回牌匾。村“两委”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处分或刑事追究、发生恶性涉农案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在实施“勤廉为民”工程中弄虚作假及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考核中结果为差的,不予推荐评定为“五好”村。
五、“五好”村考核评价办法
“实施‘勤廉为民’工程“五好”村”的考核评选由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自查推荐。各村党支部按照“五好”村的目标要求进行自查,并向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申报。
(二)审核验收。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小组,采取听汇报、查资料、实地查看、走访座谈、民主评议或民意调查等形式,对自荐的“五好”村进行审核验收。
(三)命名表彰。根据对各村的审核验收情况,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提出“五好”村建议名单,提请上级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进行表彰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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