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安全生产相关标准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加强监督检查
安办和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突出抓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重点把好高危行业生产建设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的立项、设计、建设等行政许可关。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完善安全生产信息联网查询系统,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并向社会曝光。
(三)加大执法力度
街道要加强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联合执法,增加打击实效。对无证无照和证照不全从事私挖滥采、超层越界开采等生产经营,停产整顿和资源整合矿井违规生产,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和抗拒安全执法等严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坚决跟踪督办,依法严厉打击,切实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一)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集中治理危及公众安全的重大隐患,继续推进危险工艺生产装置自动控制系统改造,深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加快城市地下易燃易爆品客线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使用等各环节安全措施,继续开展“三超一改”(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违法销售无安全认证产品、仓储设施不达标、规章制度不落实等专项整治。
(三)扎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加强监管队伍、技术装备、工作制度建设、积极推进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危害申报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按要求督促企业设立安全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指导企业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大力推进粉尘和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加大职业危害治理力度,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
(四)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要认真贯彻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预防“五项措施”,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镇政府主体责任落实。要加快道路安全动态系统建设,继续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尤其要认真整顿交通运输企业,健全和落实运输安全责任。
(五)加强建筑施工行业安全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坍塌、坠落等事故专项整治,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监管,严格施工现场管理。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必须落实“三同时要求”,特别是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必须依法依规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一)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完善街道、社区、村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社区、村安全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完善委托社区、村执法领域和范围,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充实监管力量,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提高业务素质,不断提高监管监察效能。
(二)夯实社区(村)安全基础
按照“抓基层、打基础、重投入、强监管”的要求,在总结“安全生产示范乡镇(街道)”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市区政府常务会议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保障措施,全面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安全生产管理和事故预防工作,在辖区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要积极探索安全社区(村)创建模式,将创建安全社区(村)与灾后重建相结合,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相结合,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创建平安社区、和谐社区相结合,采取相关部门定点联系帮扶,培养和树立整理典型等措施,大力推进安全社区(村)的创建工作。
(三)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班组建设
继续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引导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督促企业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标准,并充分落实到车间或班组的生产过程中,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要继续推进安全班组建设,推广宣传“班组管理法”,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安全生产相互监督约束机制,不断提高企业一线从业人员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六、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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