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十五”期间信访案件累计为245件,“十一五”期间攀升为累计495件。妇女参政议政更多的流于形式,女性干部代表的配备比例多由党委政府规定,而不是自发形成。如果不是强制规定比例,女性所占比重也许更加偏低。此外,县(市、区)人大代表中女性占的比重不高,为25.4%,进一步下降到24.7%。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女性比重比重分别为24.3%、25%和27%,分别比下降了9、12.2和19个百分点。
(四)妇儿监测体系不够完善
一是纲要有些目标没有提出明确的数量标准,无法确定相应的监测指标。二是有些目标虽然能找到相应的监测指标,但没有数据,特别是分性别的数据,如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中的女性等。三是一些随着社会发展或国家宏观政策调整而产生的妇女儿童发展新问题,由于两纲没有设定目标或缺乏相应监测指标,往往因为数据获取困难而未被予以重视和关注。四是开展监测统计工作困难。乡镇、街监测统计困难大,人员变动频繁,难以保证正常的监测工作运转。五是由于监测的手段不断提高,监测质量越高的指标越难以达标。比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流动人口中外出务工妇女怀孕后,根本不回来报告,也没有来体检,我们监测的资料中就没有数据;还有出生缺陷和孕产妇死亡率是采取医疗机构填报,凡是在某区或市区医疗机构填报的出生有缺陷的都算在某区的统计口径。这些问题影响了对两个规划实施真实情况的掌握,影响了性别分析和性别平等进入决策主流。
三、推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为了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生存环境,建议采取以下对策:
(一)努力提高婚检率,提高幼儿疫苗接种率。一是大力宣传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意义,使广大婚龄青年充分认识到婚检能够控制传染性疾病的传播、查出生殖系统疾病,还可以及早对遗传性疾病的进行预防,避免新生儿出生缺陷,提高人口素质等。二是建议婚检机构要更新观念,创新服务模式,收费合理、规范、透明;财力允许的地区可以考虑将婚检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通过政府补贴的方式实现免费婚检。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计划外妊娠、分娩的管理,加强三级预防保健措施,扩大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覆盖面,切实减少缺陷婴儿的出生。四是从制度建设上保障疫苗接种率的全面普及。
(二)加强基础教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扩大及增加优质教育资源和进一步改造薄弱学校是我市城市化进程中解决城市教育资源匮乏的关键点,是我市教育强市、推进经济发展的一个战略重点。一是要增加学校数量。特别在人口高度集中的城区,要继续增加初中和小学,扭转人均教育资源下降的局面。二是充分发挥我市省级示范性普通中学的区域性辐射、带动作用,按照从城市到农村的原则,采用优秀学校对口帮扶普通学校等手段,促进区域优质教育资源的扩大,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满覆盖。三是依据区域发展状况及人口变动趋势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校点整合,布局调整,形成优质和普通中小学教育资源全域覆盖。
(三)加大宣传力度,消除性别歧视。严禁对胎儿性别的鉴定,确保人口性别比例协调发展。在社会就业中首先要消除性别歧视,尽量拓宽就业渠道,特别是直接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商业、饮食服务业和金融保险等适宜妇女生理条件的行业,为扩大妇女就业门路提供便利条件。要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增强她们在社会的竞争力。坚持舆论监督与严厉打击相结合,切实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一是要积极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社区精神文明教育活动,树立文明新风尚。二是要广泛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婚姻法》,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制观念,自觉抵制一切危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尤其要提高广大妇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对“家庭暴力”等危害妇女权益的典型案例,要发挥媒体舆论的监督作用,坚决予以曝光。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案件的打击力度。对拐卖妇女、强奸妇女、卖淫嫖娼、重婚等社会丑恶现象,公、检、法等部门要通力合作,采取强硬手段,坚决予以打击。
(四)加强妇幼保健监测体系的建设。一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新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监测统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探索统计监测方法,进一步完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二要明确责任,建立完善的监测统计网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部门监测统计工作制度,明确细化工作职责,定期对监测统计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各部门要明确监测统计人员,认真履行职责,横向协调合作,纵向对口指导,形成定期提供信息的监测统计网络。三要加强培训,建设高素质的监测统计业务骨干队伍。认真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监测统计业务骨干队伍,有效提高监测统计的整体水平,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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