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消防执法、爱民大走访等措施,重塑消防队伍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实现消防队伍形象的新突破。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为经济建设服务上实现新突破新根据公安部《关于大力加强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相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加强政务公开,切实提高执法透明度;要明确职权、职责、分工和内部审批程序,建立完整的执法监督考核和责任倒查机制。要结合我市城中村、历史遗留问题建筑面临的消防安全现实情况,以及地铁工程、超高层建筑等现行消防技术标准尚未涵盖的技术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课题研究,大力提高建审工作科技水平。要保持高压态势,树立执法权威,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要进一步加大排查力度,深入扎实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做到不留空白,不留死角,铁腕整治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在火灾事故调查、消防行政执法等方面取信于民,树立消防队伍形象,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满意。
四、大力开展防火、建审业务大培训,实现民警综合执法素质的新突破要大力开展消防民警执法业务培训工作,尽快开展对基层中队民警的防火、建审业务培训,为下一步基层中队现役置换公安队伍作准备;对执法岗位的民警要每月举办一次防火、建审业务培训班,利用休息时间对民警进行培训,其他岗位的民警自愿报名参加培训,但从事防火、建审业务的民警必须通过考试,取得上岗资格。从事防火、建审业务的民警如经培训、考核后仍不合格的将及时进行分流、置换。一定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培训工作,切实提高消防局民警的综合执法素质。
五、抓好中山试点现场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在落实消防责任制上实现新突破成立深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及考评机制,认真督促落实我市两个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地区火灾隐患的整治工作,尽快出台《深圳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明确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职责、工作程序;全面宣传、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防法》和《深圳消防条例》。要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大力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推动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工作机制。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举行消防志愿者启动仪式,提高公众参与消防的积极性;要进一步增强法人和自然人的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逃生自救能力,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防范和救助能力。
六、树立全局性、大消防的观念,在灭火救援综合能力上实现新突破要解放思想,开拓思路,以全局性、大消防的观念指导消防局灭火救援工作的开展,尽快出台重大灾害事故社会联勤管理规定,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参与灭火救援和社会救助工作;要建立灭火救援责任倒查机制,由火灾查隐患,由隐患查审批、监督,最后根据消防局长2号令予以处罚;要加强同装备管理、维修部门的联系,熟练掌握消防局所有装备状况,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装备需求和管理要求;要尽快出台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加快指挥调度系统建设,尽快实现对宝安、龙岗以及全市专职消防队伍的统一接处警和调度指挥;要加强灭火救援基础工作,认真普查消防水源,统计重大建筑信息资料,做好部分基层中队由公安置换为现役队伍的有关准备工作,确保基层队伍灭火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加强灭火救援的培训工作,结合中队辖区的特点,分模块、分功能、有重点、有针对性开展灭火救援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基层指挥员的指挥和队伍的实战能力;要放眼全国、全世界,加强对特大灾害事故的分析和研究,加快消防信息系统建设,全面提升领导干部灭火救援的现代理念和科技应用能力。
七、认真研究探索,在消防管理体制、法律法规和科技应用上实现新突破面对我市经济社会和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消防安全管理面大、管理对象成分和结构复杂的实际,消防局要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研究消防安全管理新理念、新手段,向新体制、新机制、新方法、新技术要资源、求实效。要适应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要求,探索推动消防安全管理社会化,积极发挥社会中介的作用,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机制,建立完善全社会参与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努力探索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会同市法制办、金融办等部门,借鉴国外经验,研究探索在具有一定规模的公众聚集场所推行火灾强制保险的办法,成熟后进入地方立法等程序。要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协调,继续完善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有关业主和经营者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装修材料送检等各项制度,为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要进一步加大科技强警力度,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完成消防信息管理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和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完成消防通讯指挥系统建设,统一接警模式,实现信息共享。
八、增加编制,整合警力,在两消防局伍的协同配合上有新突破要会同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跟进落实增加现役消防编制问题。加大对公安、现役中队的调整整合力度,充分发挥公安、现役两消防局伍的潜力和综合效能,要研究制定各中队置换调整方案,逐步将现有公安中队置换为现役中队,原有公安民警取得执法资格的调整到防火建审岗位,或者从事消防宣传和其他工作。同时,将取得执法资格的现役官兵调整到执法岗位。
九、固本强基,扩大投入,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突破目前,我市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配置相对滞后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要认真贯彻市政府四届一一五次常务会议精神,争取各级政府在财政预算、项目建设、政府采购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要继续加强“三基”工程建设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工作尚未完成的工作要全部完成;要全部还清消防装备欠帐,落实市政府安排的4.75亿元消防装备计划,同时向市政府争取建立消防装备长效保障机制,建立消防装备采购绿色通道。尽快增建消防队(站),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要求,对消防站的建设数量、规模、布局进行论证,完成的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申报和立项工作。加大“城中村”消防整治力度,会同市国土房产局、规划局等部门和各区政府,根据“城中村”的现状,本着“尊重历史、切实可行”的原则,制定“城中村”消防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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