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厅外循环”审批等问题。
(五)中介服务方面,重点治理市场无序竞争,解决管理制度不完善、执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1、行政机关与行业组织关系方面,着力解决工商机关与行业协会、中介组织脱钩不彻底、职能划分不清晰,将一些行政工作甚至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移到行业协会,转化为有偿中介服务,指定中介机构为企业办理行政许可提供验资证明、审计报告等问题。
2、执业行为方面,着力解决行业协会执业行为不规范,向服务对象和会员单位乱伸手、乱收费,增加企业成本,扰乱投资环境,基层分局利用执法和办理行政许可权代协会收取会员费及赞助费等问题。
3、内部管理方面,着力解决行业协会内部管理缺乏制度约束,特别是财务管理要规范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从1月开始,12月底结束,具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阶段 (1月一2月)
1、动员部署。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充分做好思想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
2、学习教育。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全市集中整治影响发展环境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活动实施方案》,了解掌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要求,学习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党性观念和宗范文网[*]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政绩观;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公务员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工作纪律等,增强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意识;学习《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等文件,运用工商系统正反两方面典型进行针对性教育,增强服务发展、促进发展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3、开展“三珍惜,三增强”主题教育活动。针对目前系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通过举办演讲比赛、图片展、组织先进事迹巡讲团等各种有益的形式,人人对照、检查自身存在的不足,明确进一步提高的方向,珍惜手中的权力,珍惜现有的工作岗位,珍惜已拥有的幸福,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心、事业心和满足感。
(二)自查自纠阶段 (3月一5月)
1、查摆问题。对照《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和本方案指出的干部作风突出问题,全面检查近年来在优化环境、服务发展方面存在的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的实际情况,找准、认清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并虚心听取群众、企业和基层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本部门本单位及个人工作作风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员大会、剖析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干部互相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
2、自我整改。全县各级工商机关要结合自身职能,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章立制,制定相关具体措施,并就整改问题、优化服务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各单位要根据范文网[*]群众反映、民主评议及干部的实际表现,对每个工作人员提出评议意见,明确改进要求。每个工作人员要结合基层分局“双述双评”就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通过适当方式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
(三)督查整改阶段 (6月--10月)
1、全面检查。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县局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自上而下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全县工商系统建立绩效考评信息平台,将集中整治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之中,以强化日常监管。
2、开展暗访。县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进行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明察暗访,保证察访的真实性、有效性,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通报。同时接受省、市级统一电子监察平台的实时监控、发展环境监测点的监督测评,以及“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了解和评价集中整治活动的开展动态和成效。
3、接受投诉、举报。积极拓宽和畅通群众、企业和基层的投诉、举报渠道,继续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各基层分局要向社会公布干部作风问题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要充分利用民声通道、领导热线、领导信箱等平台,广泛收集干部作风问题的线索和信息。
4、督促整改。对征集意见、投诉、举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和查实的问题,进行谈话告诫、公开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到位。定期公开曝光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5、严格问责。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调整岗位、停职检查、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范文网[*]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对在集中整治中纵容姑息、压案不查、抗拒检查、拒不纠正、弄虚作假、销毁证据、打击报复投诉举报人的,或在集中整治期间仍顶风违纪的,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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