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依法履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建立完善流通环节食品监管“政府牵头、工商指导、乡镇负责、村(社区)所联动”四位一体的运行机制,确保流通环节食品消费安全,促进和谐庄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山东省消
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山东省工商系统食品市场监管“四项制度”工作规范》,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积极探索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新机制,开展全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维护良好的食品流通秩序,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社区、村委基层组织力量,提高广大群众防范和监督意识,解决目前我镇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户多分布在农村或社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点多、量广、规模小、散而乱,且从业人员文化素质较低,识假辨假能力弱,进货查验难落实,监管难度大的现状。使全镇食品安全状况得到明显好转,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更加完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消费者的防范水平和监督能力明显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健康消费需求不断得到满足,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执政为民、关爱民生,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办实事、办好事,从而密切干群关系,实现社会和谐。lOCAlHOST
具体创建目标为:
(一)辖区食品经营业户经营主体资格合法,证照齐全,营业执照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悬挂,做到名称相符;经营地址相符;经营范围相符。
(二)监督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自律制度落实到位。
1、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进货即记、集中存放;
2、执行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有索证索票台账,票据齐全、完整、装订规范。预包装食品名称、送货凭证和供货商主体资质对应一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送货凭证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自制加工熟食加工原料来源证明、加工制作记录和公示标牌对应一致。确保所售食品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质量可控;
3、自律制度悬挂于经营场所醒目处;
4、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有有效的健康证明并明示。
(三)食品经营业户经营行为规范。
(1)店面整洁,食品摆放有序;
(2)不经销过期、变质食品、“三无“食品、无“qs“标记食品及假冒伪劣等《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销售的质量不合格食品;
(3)严格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有不合格食品下柜下架、退市记录。
(四)农贸市场建立健全《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做到《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公示标牌、身份证中经营者姓名完全一致,《熟食经营户现场登记台帐》、《熟食加工记录台帐》中食品名称、数量、加工日期完全一致。
三、创建内容与标准
(一)政府主导,村所联动。政府主抓,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设立创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所,创建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创建工作的部署、督导、考核验收工作;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贯穿全年工作始终,及时部署,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村居委分别建立创建工作小组,组织村居委干部及热心群众代表成立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在辖区工商所的指导下,协助工商部门全面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严格标准。辖区内明确工商、村居委、经营者三方各自职责,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即:工商监管工作标准(附件2),村居委协管工作标准(附件3),经营者自律标准(附件4)。工商所与村居委建立食品安全联合巡视制度(附件5),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定期对辖区内食品经营场所进行巡查。创建任务部署到村、落实到户,责任到人,通过层层考核确保监管履职到位。
(三)注重规范,强化自律。通过规范化管理,引导食品业户规范经营,使辖区食品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辖区食品经营业户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知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熟知经营者自律“三条线”的内容和标准(附件4),严格按照经营者“三条线”自律标准从事经营活动;严格履行质量承诺,认真对待、诚恳接受、及时处理消费者申(投)诉和纠纷,督促食品经营者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要在社区、村的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意见箱和12315申(投)诉举报电话宣传牌,及时收集、汇总、分析消费者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社区、村消费维权网络和群众监督员的作用,扩大监管基础,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四)摸清实情,分类指导。村居委要对本村区域
内的食品经营业户做到户数清、底数明,要建立健全本辖区内食品经营业户台账。要根据辖区食品经营业户实际情况,制定出具体的帮扶措施,实施分类指导,对文化水平较高,完全可以履行进货查验要求的,以日常督查为主,当面指导为辅;对文化水平较低,无法进行进货查验并记录台帐的,村居委要安排文化水平较高的党员或干部一对一帮扶,协助其履行进货查验、台账
记录等义务,增加巡查频次,全面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五)分步实施,扎实推进。今年,全镇选择辖区内村庄总数的40%做为创建示范点(镇驻地的村庄要首批纳入创建范围),于7月10日前将创建示范点及示范点流通领域的食品经营户名单、创建方案、创建活动组织机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创建办公室,确保不低于40%村庄(社区)年内达标。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各管区根据市创建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辖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通过进店入户等多种形式的宣传,与经营者、消费者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使广大食品经营者和人民群众明确创建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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