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创建环境和创建氛围。
(二)创建试点阶段(8月至9月)。各管区结合当地实际,按照创建活动要求,对辖区社区、村庄情况集中进行摸底调查,选择40%的村居委按照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开展创建活动试点工作,并于8月初向创建办公室汇报创建试点情况,创建办公室汇总后,向政府汇报创建情况,在此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提升创建活动效果。
(三)规范提高阶段(10月至11月)。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规范制度,加强对创建活动的规范和指导,村居委、工商所有效联动,立足当地实际,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四)深入推进阶段(1月至2012年12月)。利用两年时间,全镇范围内所有社区、村庄全部达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创建活动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过程,是保障民生,密切基层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食品销售经营行为,增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消费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强化措施,把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村居委、消费者的共同参与下,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自上而下的创建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创建目标、措施与责任,并将创建工作纳入村级年度工作考核内容,确保创建工作如期完成。
(三)注重舆论宣传。在创建工作中,各管区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采取在重点部位悬挂横幅、开办宣传栏、深入社区、村庄开展食品安全讲座等贴近于民的方式,使创建活动家喻户晓。从而进一步树立食品经营主体的诚信意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的社会责任;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消费意识,提高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放心镇、放心村(社区)”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引导消费者健康理性消费,自觉抵制假劣食品,积极举报不安全食品线索。
(四)强化督查指导。创建办公室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度,总结交流创建工作经验;要按照工作计划对各单位创建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对创建工作组织不力、落实不到位的管区进行通报,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部署到村,责任到人,落实到户,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通报情况,部署任务;各单位要将创建活动进展情况和重大事项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
(五)强化制度建设。为了将创建工作抓真、抓实、抓出成效,建立如下创建工作制度,并定期不定期对全镇创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创建活动联席会议,内容包括通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信息,调度创建活动进展情况,解决创建活动困难,协调创建活动监管力量,整合创建活动执法资源。
2、建立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定期向创建办公室报告,内容包括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概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创建活动存在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问题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3、建立定期视察制度。创建领导小组定期视察,内容包括各社区、有关部门创建活动进展情况,食品经营者自律情况,工商机关食品安全监管情况,创建活动宣传培训情况以及其他创建相关工作。
4、建立考核评先树优制度。将创建活动做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建立市、镇、村三级考核机制,创建领导小组年终评选、表彰全镇创建活动先进单位、食品经营示范店及优秀食品安全监督员。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创建工作的督导检查,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推动辖区内创建工作深入全面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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