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的目标任务或交办工作,每项扣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三、考核范围分类
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进行考核,按照不同类型及不同分组采取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
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按其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并接受帮扶的区县17个(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垫江县、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和彭水县);第二类是既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又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13个(涪陵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铜梁县、大足县和璧山县);第三类是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既不对口帮扶,也不接受帮扶的区县3个(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第四类是只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7个(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和双桥区)。
根据市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对区县的考核分成四个组进行考核:第一组是主城9区,第二组是除主城外的其他10区,第三组是渝西其他县和梁平、垫江8县,第四组是渝东北、渝东南其他13个县。
结合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的分组和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各区县的类型,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范围和分类为:
分组
区县名称
考核指标
第一组
(共9个单位)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指标1
第二组
(共10个单位)
双桥区
指标1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
全部指标
第三组
(共8个单位)
梁平县、垫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
全部指标
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
指标2、指标3、指标4
第四组
(共13个单位)
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全部指标
特别说明:
1、按照市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进行分组考核,主城9区作为第一组,仅考核指标1,所以巴南区、渝北区和北碚区纳入第四类区县考核,只考核第一项指标。
2、非扶贫开发重点县不考核指标3。
四、考核的组织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在市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扶贫办综合处牵头组织进行。
五、结果运用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结果,既用于市委、市政府对区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也用于市扶贫办对区县扶贫办的考核,并作为财政扶贫资金绩效分配依据之一。
本考核办法由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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