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政策;第三,取消一切行政事业性收费;第四,用财政奖励或税收返还收的方式,在3-5年内实际免除其上缴税收,进而支持其发展壮大。当然,农民工创业本来就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也必定是市场竞争的结果。政府的有限资源应该倾斜于市场前景广阔、发展潜力巨大、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企业。被扶持企业的筛选应由专家委员会通过科学评估作出。
2、合理调整土地政策和规划企业布局,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适当的企业用地支持。农民工返乡创办的企业规模不大,用地不多,绝大多数建在自家的庭院、废弃的村部和学校、旧厂房、老宅基地和自己的承包地上,有的与其他农民串换土地或是农用地流转。建议对农村土地政策实行“微调”,对已经形成的建设用地、旧厂房、乡镇、村庄、学校合并后形成的闲置土地、农民的旧宅基地等予以登记,允许它们转为工业用地或建设用地,并可进入市场,使“死”地变成“活”地,“废”地变成“活”地,“闲”地就“热”地。这样既可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也可解决他们在工业化过程中所需要的工业用地,并解决他们资金问题上的燃眉之急。总之,在土地政策方面,一是通过土地整理,腾出土地用于创业投资;二是鼓励建起标准厂房,租给创业者使用;三是在有条件的地方、创业者众多的乡镇(如农民工企业30家以上的袁渡、荣塘、尚庄、董家、铁路)设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通过集中布局以节约用地,建议大规模企业进工业园区,中等规模企业进乡镇(街道)农民工创业园,小企业自选厂址,以减少用地成本。
3、大力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教育,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良好的智力支持。人才是企业的宝贵资源,人才兴则企业兴。针对目前就业难和招工难同时并存的矛盾状态,政府应大力开展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一方面重点办好市公共实训中心,使其做大做强;另一方面鼓励社会力量办好职业培训学校.为企业培养大批有用人才。劳动部门要进一步打造好劳动服务平台,定期发布用工信息,提升服务水平,为企业和劳工提供便捷沟通的桥梁。针对创业者素质不高的现状,劳动部门要继续加大力度,搞好创业培训和教育,不断提升创业者的经营管理水平。通过努力,走出一条“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路子,有效促进我市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大力树立和表彰先进创业典型,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积极的精神激励和舆论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属草根阶层创业。他们来自社会底层,起点较低,通过创业改变现状的欲望特别强烈;他们来自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受成功人士创业故事的感染,创业的冲动和激情特别强烈;他们受教育程度较低,自信和自卑同时埋藏心中,对成功的渴望和对失败的恐惧同时交织在脑海里。因此,他们特别需要得到来自政府和社会的肯定和鼓励。我们应饱含热情地关心他们,对他们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应大加鼓励。要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在全社会形成一种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良好氛围。
5、大力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宽松发展环境。我市虽然推出了一系列促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但一些影响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深层次问题仍没有得到彻底解决,部门权力化、权力利益化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和一定程度上依然存在。在继续实施原有优化发展环境的措施的同时,当前应突出抓好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并使之常态化、制度化,且常抓常新,抓出实效,使一切不正之风无处遁形,真正为农民工返乡创业营造宽松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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