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确保网络和系统正常运行并发挥其监测、控制和避险预警作用。矿必须立即按照规定配足井下瓦斯、co、风速等监测传感器,定期对其进行调校,保证监控准确有效。通过建立健全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co浓度、温度、风速的动态监控,完善紧急情况下及时断电撤人制度,为全矿安全管理和避险救援提供决策、调度和指挥依据。全矿监测监控系统必须按规定时刻保持完好和正常工作状态。
2、充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科技成果,建立完善井下人员管理(定位)系统,加强入井人员管理,随时准确掌握井下人员的动态分布情况;健全机构和相关制度,积极稳妥做好系统推广和在用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在用系统必须符合aq1048-的要求;强化维护维修,依法规范服务,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防治超定员作业、监督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等工作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系统在现场管理和预防事故方面的功能。通过建立健全人员定位系统,实现对煤矿入井人员的动态管理,准确掌握各个区域作业人员的情况,加强对人员的安全管理和及时有效避险。
3、按照规定建立井下紧急避险系统:一要为井下作业人员配备随身携带的自救器,为灾变发生后人员快速脱险到达安全避灾地点提供支持,构成井下第一级紧急避险;二要在采掘工作面附近和局部区域建设临时避难硐室,配备一定数量的食物、饮水和呼吸支持系统,使逃生人员能够就近快速进入安全环境紧急避险,构成井下第二级区域避险;三要在采区附近或井底车场建设固定式避难所,利用贯穿岩层到达地面的钻孔或井下自生氧装置以及压风、供水、通讯等系统为避难所内持续输送氧气和洁净水,实现通讯、环境监测等功能,具备可靠等待救援的能力,为整个采区或矿井避灾人员提供应急避难空间,构成井下紧急避险系统。通过建立避难硐室等紧急避险系统,实现我公司井下灾害突发紧急情况下的安全避险,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应急的生存空间。
4、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时期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矿必须安装地面压风系统,空压机必须安装在地面;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破坏。通过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确保在井下发生灾变时,现场作业人员有充分的氧气供应,防止发生窒息事故。
5、按照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都能够实现在灾变时期为井下被困人员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井下供水系统。永久性防尘水池容量必须满足用水量要求,并设有备用水池;供水管路应敷设到所有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按规定间距装设三通及阀门;要加强管路维护,保证阀门开关灵活。通过完善供水施救系统,在灾害发生后为井下作业人员提供清洁水源或必要的营养液。
6、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在主要硐室、采掘作业地点设置联络电话,且重要场所的电话必须采用直通式电话;要依靠科技进步,研究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使有线和无线通讯系统互为备用,提高井下通讯系统的可靠性和抗灾变能力;要在采区、矿井等高点设置电话,保证发生水灾时能够为被困人员提供通信联络。通过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实现井上下和各个作业地点通信通畅,为防灾抗灾和快速抢险救灾提供准确信息。
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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