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要提醒客户坐好扶稳。
ø 遇到交通堵塞时,须征得客户同意后,方可绕道行驶。
ø 遇到客户要求在禁停路段停车,要耐心解释以求客户谅解。
ø 候车时必须留在车上,严禁翻动客户物品。
ø 严格执行部门的各项规定,不计较个人得失。
ø 提醒客户带齐行李下车。
ø 客户下车后,马上检查车上有否遗留物品。
ø 客户遗留物品应迅速设法归还客户,未能归还的必须交人事行政部处理。
ø 酒后及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后禁止驾驶车辆。
ø *失效或不完备禁止驾驶车辆。
ø 坚守岗位,候客时不准无故离开车位,不准打瞌睡、抽烟或看书报,因事获准离开时,熄火并关好车门。
ø 每月整理车辆行驶记录交司机班长进行综合管理和记录。
五、车辆日常检查、维修及保养管理规定
1. 车辆保养由班长按月出计划、有步骤的组织实施。实行车辆保养定人、定位、定项目、定工具,并根据维修保养项目的大小、费用等情况向人事行政部及时汇报,待人事行政部同意后方可执行。
2. 各驾驶员负责自己驾驶车辆的日常检查和保养。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由驾驶员申请,班长协调同意后方可执行。当班司机驾驶机动车辆正常工作,未当班司机跟踪修理厂所维修保养的项目。(注:跟踪的目的在于确认修理的项目、换件、修理时间无拖延能按时取车,保证正常工作的调度运行。)
3. 各驾驶员要做好车辆的保养和清洁工作。
4. 班长每周不定期检查车辆的保养、清洁和维护工作。对一次保养清洁不到位
者提出口头警告,对两次以上者给予书面警告。屡教不改者给予辞退处理。
5. 班长需每月向人事行政部汇报一次一月工作总结,包括各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情况、出车情况等。
6. 行驶中,如发现车辆有异常,应马上选择安全的地方停车检修。若不能解决,应即设法向班长或人事行政部讲明情况,由班长或人事行政部派专人处理。
7. 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瓶液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泵油是否符合要求。
8. 检查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紧固。
9. 检查手、脚制动器性能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10. 检查方向机、转动轴及转向横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11. 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是否正常,电瓶连接线、搭铁线是否牢固清洁。
12. 检查发电机皮带、风扇皮带是否正常。
13. 检查票证、随车工具是否齐全。
14. 按照操作规程起动车辆,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15. 车辆发动后,检查各仪表、指示灯工作是否正常,若发现故障,马上熄车并向班长报告。
16. 检查发动机润滑油、冷却液。
17. 检查传动皮带绕度和完好情况。
18. 检查轮胎气压,清除嵌在轮胎内间及表面的杂物。
19. 排除行驶中发现的故障。
20. 放尽储气筒及油水分离器内的积水和污物。
21. 收车后按车容标准清洁车辆,然后把车开回停车场停放好。熄灯、熄车、人排档位,拉紧手制动器。
22. 收车后关好车窗,锁好车门、尾盖,锁好防盗锁。
六、驾驶员奖罚条例
(一)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甲类过失。
1. 不按时上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公司、不按规定请假者(超过3小时作旷工处理);
2. 未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或同意,私自出车、办私事或将车辆私自开出、停放或过夜者;
3. 在出车前和回来后不检查车辆,发现故障不立即向车队班长或主管领导报告情况和申请维修者(若造成车辆机械事故或交通事故的,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并予以辞退);
4. 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不按照车辆规定的行驶速度使用档位或操作其它设备者(若造成车辆损坏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5. 遗失车辆相关*或车辆钥匙者(相关补证费用及相关补证手续由当事人负责承担);
6. 车厢内、外部不清洁、不干净者;
7. 车头烟灰盒堆满烟灰或烟蒂的驾驶室脏乱不堪、乱吐、乱扔者;
8. 不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的,穿着不整齐的,上班时穿拖鞋出入办公区域或驾驶车辆者;
9. 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安全注意事项学习者。
10. 不按规定停车,长时间启动车辆吹空调者。
11. 不按规定程序申请及核定车辆状况,擅自进行维修,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二)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乙类过失。
1. 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者;
2. 不按规定接听电话和回复公司电话,手机不按规定24小时开通者(扣罚当月通讯费,若屡次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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