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酒店人事管理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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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工资结算通知单,凭单到财务部结算工资。 15. 凡在办理离职手续时,未退交工卡、宿舍锁匙、饭卡其中任何一项物品者,不返还按金。 16. 如不服从酒店合理的人事安排及工作调动,或与部门闹个人情绪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结算工资,不返还按金。 17. 离职员工一旦办理离职手续,必须按人事部规定的日期离开酒店,否则由保安督促执行。 签署:_______ 泰达大酒店人事部 2005-5-1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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