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信息刊物及领导所作的相关批示要分类整理,妥善保管。科内印发的信息刊物,每期应保存好领导签发原件和2份成品,年终时建档立案。领导批示的信息,待有关单位处理完毕后,索要批示信息原件。
3、工作制度
①考核奖励制度。对各镇街、各单位信息报送采用情况镇街按照按报送1篇计0.5分(部门计1分),区采用1篇计3分,市采用1篇计5分、市区领导批示1篇计5分,省以上办公厅采用一篇计10分的标准进行逐月统计通报。对科室内部人员信息编报情况按市委办公室信息科考核计分标准进行统计,月底向分管主任、主任书面报告每人完成情况。年底对信息工作居前三名的镇街、前十名的区直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凡省以上办公厅单条采用信息每篇奖励编撰人员200元;凡被市委办公室评为优秀信息的每篇奖励编撰人员50元,年底统一兑现。
②信息例会制度。实行每周一次的信息例会制度,结合区委阶段性重点工作,商讨信息报送重点。信息科每季度印发一次信息报送要点,加强对基层信息报送工作的指导。对重点信息报送联系单位和镇街每半年召开一次信息线索分析会,点评信息报送情况,安排报送重点。
③信息调研制度。对上级领导关注、基层群众关心的信息题目,深入开展信息调研,力求编写一批有分析、有数字、有预测、用事实说明问题的具有宏观性、前瞻性的调研型信息,进入领导决策。定期向镇街下发信息调研任务,指导好镇(街)、区直部门开展信息调研,做好“借腿”和“借脑”文章。
④紧急信息报送制度。按照中央办公厅、省委办公厅和市委办公室关于紧急信息报送的要求,确保紧急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瞒报。严格落实紧急信息报送领导审批制,凡分管主任、主任因事外出,须通过电话请示后报送,任何人不得私自处理。
(五)公文处理工作规范
公文处理工作主要包括公文拟制、办理、整理归档等一系列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行文机关要求和公文处理规定进行,做到统一规范、准确及时、安全保密。
1、公文起草。起草公文应做到:
①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内容相衔接。
②观点明确,条理清晰,内容充实,结构严谨,表述准确。
③文字精练,用语准确,篇幅简短,文风端正。
④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准确。汉字和标点符号的用法符合国家发布的标准方案,计量单位和数字用法符合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
⑤公文中引用的内容必须准确无误,必要时用括号加以标注。引用公文应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引用公文标题使用简称时,先用全称,并注明简称。
⑥文种、格式使用正确,主、抄送单位标注及密级划定准确。
2、公文校核。公文文稿送领导同志审批之前,由文秘科进行校核,保证公文质量。公文校核的内容是:
①报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部门、单位代区委、区委办公室起草的文稿,统一由本部门、单位文秘人员审核,并经主要责任人审签后,再送区委办公室按程序办理,不得直接送区委领导同志个人。
②是否确需行文;
③文稿内容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指示精神,是否完整、准确地体现发文意图,并同现行有关公文精神相衔接;
④涉及有关部门业务的事项是否经过协调并取得一致意见;
⑤所提措施和办法是否切实可行;
⑥人名、地名、时间、数字、引文和文字表述、密级、紧急程度、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是否准确恰当,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数字用法及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符合《中国*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中共山东省机关公文处理规定》的要求。
3、公文签发。
①公文须经区委领导同志审批签发。重要公文由区委主要领导同志签发;涉及某一方面工作的公文由分管领导同志签发。经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公文,由主要领导同志或主要领导同志委托的领导同志签发。
区委办公室根据党委授权印发的公文,一般由办公室主任签发,根据公文内容,有的可请区委分管领导同志签发,有的可请区委主要领导同志签发。
②联合行文,由其他联署机关的领导同志会签后,送主办机关领导同志签发。党委、政府联合行文,主要内容属党委职责范围的,由党委办公室组织会签;主要内容属政府职责范围的,由政府办公室组织会签。
③区委工作部门代区委及区委、区政府起草或要求以区委及区委、区政府名义转(印)发的文稿,送区委办公室组织会签;政府部门代区委、区政府起草或要求以区委、区政府名义转(印)发的文稿,送政府办公室组织会签。
④已经区委领导同志审定的文稿,在印发之前应再作校核。经校核如需作涉及实质性内容的修改,须报原审批领导同志复审。
4、公文发文办理。公文发文办理包括公文的核发、登记、印制和分发等程序。
①核发。文秘科在公文正式印发前,对公文的审批手续、文种、密级、格式等进行复核。
②登记。记录发文字号、签发人、印发范围和公文印制份数等。
③印制。公文字体、字号使用应规范统一。区委、区委办公室公文由打字室或经省、市保密委员办公室(保密局)批准定点的印刷厂保密车间印刷。涉密公文在印制过程中要采取严格保密措施,尽量减少接触人员,绝密级公文要指定专人录入、校对、印刷、装订。
④发送、传递公文,必须进行编号、登记,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发送可视情况采取集中交换、直接递送、市内互寄、单位自取等办法进行。
5、公文收文办理。
①接收公文应履行签字手续,并及时登记对公文的特征和办理情况。对需要办理的公文提出办理意见,送区委领导同志批示。
②根据有关规定或领导同志的批示将公文,分送有关领导同志或部门。公文传阅按领导同志排序由前向后递送,传批按领导同志排序由后向前递送。公文传阅、传批应严格履行登记和交接手续,随时掌握公文去向,避免漏传、误传和延误。
③发行文件和阅读文件严格按照文件印发级别和有关规定执行。
6、公文整理归档。
①公文办理完毕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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