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特大事故时,由公司会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调查。
4.9.4.1 事故调查的责任部门
a) 人身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由hse管理部门负责;
b) 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消防主管部门负责;
c)设备事故的调查由设备主管部门负责;
d) 生产事故的调查由生产主管部门负责;
e) 交通事故的调查由公安交通主管部门负责;
f) 外委工程乙方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
g) 各单位集体企业发生的事故由集体企业主管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9.4.2 事故调查组成员的条件
a)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专业特长;
b) 与所发生的事故没有直接的利害关系;
c) 具有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品德。
4.9.4.3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a)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b) 确定事故责任者;
c)提出事故处理意见、防范措施和建议;
d) 写出事故报告。
4.9.4.4 事故调查组成员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4.9.5 事故分析
a)整理和分析有关的现场调查材料、化验分析数据、工艺操作数据、设备技术资料;
b)分析、确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性质、起因物、致害物、伤害方式、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和环境影响等;
c)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d)分析、确定事故责任。
4.9.6 事故处理
4.9.6.1 事故现场处置
a)发生事故后,应抢救伤员,同时采取防止蔓延和扩大的措施。险情严重时,应组织抢险队和救护队。
b)防止第二次灾害事故发生,采取措施,防止残留危险品的燃烧和*,可燃气体、液体的继续泄漏,悬吊物坠落和垮塌等。
c)建立警戒线。警戒区撤离无关人员,禁止非抢救人员入内。对有毒物品和可燃气体、液体残液的场所,采取防毒措施,切断电源、火种和断绝交通。
4.9.6.2 事故处理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a)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险情况不采取有效措施、不积极处理以至造成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事故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对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按4.8.7.3执行.
4.9.6.3环境事故按国家环境保护局《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4.9.7 事故汇报
企业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和涉及死亡的一般事故,应到公司汇报。
4.9.7.1 合同制职工多于5万人的企业。
a) 发生涉及死亡的上报公司的一般事故,由所在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企业hse管理部门负责人汇报;
b) 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事故,或者事故死亡人数累计达3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c) 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4.9.7.2 合同制职工少于5万人的企业。
a) 发生涉及死亡的上报公司的一般事故,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企业主管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b) 发生上报公司的重大、特大事故,由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部门负责人、hse管理部门负责人和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4.9.7.3 汇报材料
a) 事故报告12份;
b) 事故现场录象带;
c) 事故现场照片。
4.9.8 事故统计
4.9.8.1 工伤事故按gb6441—86第六章统计,每年1月6日前报公司hse管理部门
4.9.8.2 交通事故的统计原则
a)企业的车辆在执行任务中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造成执行任务的本企业职工伤亡的,应作本企业工业伤亡事故统计、报告。负次要责任的应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
b)因交通肇事而伤及企业外的人员事故,无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均作交通事故统计、报告和考核。
4.9.9 事故预防措施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分析的结论,提出相应的工程技术措施、教育培训措施、管理措施,其具体内容如下:
a)工程技术措施:从设备、设施、工艺方面予以改进,减少和消除不安全状态;
b)教育培训措施:根据hse管理工作的需求,开展针对性的的hse教育,使职工掌握防止事故的知识和操作方法,消除或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
c)管理措施:贯彻实施有关法令、标准、规范,制定、完善操作规程,组织hse检查和考
核。
4.10 审核、评审和持续改进
4.10.1 总则
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hse管理体系内部审核(以下简称为审核)和评审,以验证企业活动是否符合hse管理体系的要求,确保体系的适应性和有效性。
4.10.2 审核
4.10.2.1 审核依据
a)hse管理体系标准;
b)适合于受审方的法律、法规、其他要求;
c)受审方发布实施的管理体系文件。
4.10.2.2 审核内容
审核的内容主要有:
a)目标、量化指标、管理方案执行情况;
b)组织机构的建立及职责履行情况;
c)资源准备及执行情况;
d)程序文件、工作指南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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