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和职工努力实施。
支持局长在企业经营实践中,创造性地工作,不断完善局长负责制,并逐步探索一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电力企业制度。
第四条: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作阶级,团结带领全体职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完成企业各项任务,为实现我局争创一流供电企业而奋斗。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企业重大事情让职工知道,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讨论决定。坚持由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并提出奖惩和任免(或聘任、解聘)建议。
加强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根据各自的章程积极开展工作。党委应经常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
按照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落实好离退休干部、工人的*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第五条: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
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是党章赋予党组织的一项重要职责,是企业党组织发挥核心作用的重要途径。
1、 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主要是:
(1)企业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方案,企业内部改革方案,多种经营发展方案和收入分配方案,承包和租赁经营责任制方案;
(2)局中层干部的任免(聘任、解聘)和奖惩,副职领导干部的提名和奖惩。企业人员编制和行政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调整。
(3)制订、修改和废除重要规章制度方案;
(4)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2、 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主要途径和方法:
(1)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决策议题;
(2)党组织对将要决策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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