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需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使法院内部各部门、各工作环节、上下级法院之间以及人民法院与有关部门之间保持良好的关系,保持诉讼活动和法院各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促进司法功能的充分有效发挥。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立根乡镇、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功能,将人民法庭建设成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沿阵地。要更加注重诉讼调解、执行和解以及行政案件协调等工作,努力实现“定分止争、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目标,使更多的人民内部矛盾以和谐方式得以解决。
强化质量意识,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全市法院要始终把提高审判质量作为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健全审判运行机制、完善质量评查制度、严格案件质量责任等方式,切实加强审判管理。要通过改革案件质量考核机制,引导法官积极通过充分行使释明权、开展诉讼调解、加强裁判文书说理和判后答疑,促进当事人息诉罢访。要切实加强对城乡统筹改革试验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的调查研究和指导力度,确保因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引发的热点敏感案件得到妥善处理,确保全市法院司法尺度统一。
强化宗旨意识,做群众利益的捍卫者。“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是法院工作的指导方针,在服务城乡统筹改革发展的过程中,全市法院必须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要进一步完善立案告诉立案“一站式”式服务,积极探索建立网上立案、远程立案和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电话预约上门立案等做法,为群众诉讼提供实实在在的便利。要通过加强诉讼指导、推行繁简分流、开展巡回审判、落实审判公开等方式,引导当事人理智行使诉权,提高诉讼效率,降低群众讼累,增强司法审判的透明度。要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基金,对弱势群体、特困企业,依法减免缓收诉讼费,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对无法执行兑现、生活面临严重困难的申请执行人进行救助,充分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
五、不断适应形势需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切实加强队伍建设。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推动法院工作的根本保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要进一步优化法院领导班子结构,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要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以先进理念武装干警头脑,指导司法实践。要通过健全完善法院工作人员统一招录制度、法官逐级遴选制度和加强法官教育培训等措施,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努力提高广大法官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官业绩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的长效机制,营造争先创优、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囿。
努力转变审判作风。始终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引导广大法官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以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法院工作的全面推进检验作风建设的成效。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促使干警“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认真落实中纪委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利用审判权、执行权等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司法廉洁。
健全完善管理机制。要认真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加强“两院”工作的《决定》和《意见》,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努力解决人民法院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要严格按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部署,稳步推进法院改革,努力探索建立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维护司法权威的工作制度和机制。要始终坚持重心下移,认真贯彻落实第二个基层基础工作三年规划,切实加强对基层基础工作特别是人民法庭的建设,努力打造适应城乡统筹改革试验需要的审判工作运行机制。
及时总结实践经验。在服务城乡统筹发展的过程中,全市法院要认真总结成绩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全市法院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要及时报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城乡统筹改革试验中的重大社情民意和突发事件。认真总结多年来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按照新的形势任务的要求,研究制定改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与“率先”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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