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同志,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排除思想阻力,不断增强创新的时代感和紧迫感,以创新的理念审时度势,以创新的勇气直面难题。树立只要合法,只要符合科学发展观、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就应该大胆创新的思想观念。只有这样,人大工作才会向前发展,才会充满生机和活力。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监督有机统一起来,站在民主法制建设的第一线,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增强创新意识,培养和激发自身的创新能力,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真正做到有所作为。
二是工作思路的创新。人大工作必须与党委中心工作合拍,必须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这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凡是党委的决定决议,就要认真贯彻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坚持党委的工作中心就是人大的工作重心,工作思路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去展开,体现党委的意图。同时要根据人大自身工作的特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比如在人大的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工作监督上,如何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克服形式主义,在解决实际问题和提高监督效果上有所创新;在对“一府两院”工作的评议监督上,如何改变评好不评差,说好不说次,甚至一味评功摆好的现象,通过总结经验和大胆探索,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在完善评议和监督机制,推动“一府两院”工作上有所创新。又如:如何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素质,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水平,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如何更准确反映委员意见,以及常委会在行使集体权力时如何在更规范更科学上有所创新等等。这些都是人大工作重要的创新内容,需要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认真探索。
三是方式方法的创新。作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主要是从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上加以探索和完善。要从实际出发,依法加强对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凡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关系到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就要积极主动行使决定权,及时作出决定、决议。要以增强监督实效为目的,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积极探索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措施与办法,着重解决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不力问题。要始终遵循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原则,努力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在监督的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强化针对性;在监督的程序上,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增强规范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要根据监督内容勇于创新,灵活采用恰当的监督形式,坚持监督的多样化;在监督的过程中,要抓住各个相关环节,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确保各项措施到位,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使监督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三、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履行职权的能力
在刚召开的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代表们对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许多很好的建议意见,主要有要求帮助解决机构编制人员问题的,有改进乡镇人大主席配置的,有加大县乡人大干部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力度的,有加大有关方面执法检查力度的,有探索建立人大代表联系社情民意制度的等等,都很有针对性和建设性。要解决好问题,还得要进一步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任务的需要。当前,要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注重学习教育,加强工作能力建设。一是要强化与时俱进的学风。市人大去年在北京与全国人大会议中心联合举办了一期遵义市人大干部培训班,对县乡两级人大干部200余人进行了学习培训,取得了较好效果。今年还要继续在北戴河举办一期遵义市人大干部培训班;组织县、区(市)人大主任出国考察;组织市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及工作人员到省内外学习。通过举办培训班和组织考察学习,从人大理论创新和制度建设上,从人大工作法律性和程序性上,从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上,从依法履职和工作创新上,不断提高人大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工作能力。
二是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来自社会各个方面,常委会主任、副主任都是从党委、政府领导岗位上过来的,经验丰富,对经济社会发展感情深、情况熟,对人大工作知识都有一定的了解。如何围绕中心做好人大工作,不是会干不会干,熟悉不熟悉的问题;人大工作干好干不好是对党和人民的态度问题,在哪个岗位上工作是组织安排的问题,但干好本职工作则是个人主观努力的问题。我们从事人大工作的每一位同志,要发扬“任期有限、事业无穷”的奉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昂扬向上、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把人大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二)完善运行机制,加强工作制度建设。这既是党的宝贵经验,也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法宝。制度是基本准则和重要标尺,是保证人大依法履行职责的基础。如果没有科学、合理的制度,工作必然导致混乱,履职必然流于空泛。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在制度建设方面还有许多与形势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地方,必须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同时,还要积极、认真地去制定完善科学管用的制度,不断完善“职责明确、分工负责、规范有序、务实有效”的制度运行机制,提高工作效能。一是健全完善具体监督制度。要按照围绕中心、坚持原则、突出重点、讲求实效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要制度化、规范化,对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以及撤职等各项具体监督措施,要在实践运用中不断总结规范,以此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健全完善代表工作制度。要按照代表法的要求,从代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建立完善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表工作,以制度来保证代表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调动代表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代表的作用。三是健全完善会议制度。召开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是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提高议事质量和工作效率这一主线,在改进议事方式、完善议事程序方面进行积极探索,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
(三)坚持奋发有为,加强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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