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协委员的主体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等。这些问题和不足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克服,加以改进。请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年来的工作体会
回顾一年来的政协工作,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体会。
一、必须强化政治意识,保证人民政协事业的正确方向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人民政协开展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一项根本政治原则。必须始终与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确保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正确方向。一是要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建设,自觉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进一步提高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统揽政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切实搞好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中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活动,推动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族各界人士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族各界人士的广泛共识、统一意志和自觉行动。三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切实把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体现到政协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政协工作与党委工作同心同步合拍。
二、必须强化大局意识,把促进发展作为政协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
人民政协只有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目标,立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大格局,才能有所作为。一是要准确把握服务大局的工作方位。紧扣改革和发展的具体实践,选准政协工作与党政中心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把工作的主要精力放在对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和全局的把握上,放在对改革发展稳定深层次矛盾的分析上,放在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加快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历史性跨越的思考上,放在对党委、政府关注的大事要事和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对策研究上。二是要牢牢抓住服务大局的重点。立足政协职能和自身优势,坚持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集中精力抓大事、议要事、办实事。紧紧抓住那些党政所需、群众所盼、政协所能的关键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协商议政和建言献策,有效地服务中心和大局,为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必须强化民本意识,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各项工作,无论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还是参政议政、建言献策,都必须把关注民生、履职为民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要广泛深入察民情。充分发挥政协渠道畅通、联系广泛的优势,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和愿望要求。通过提案、信息、约谈以及大会发言等形式,及时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为促进党政民主决策,更好地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发挥积极作用。二是要积极主动解民忧。紧紧围绕就业、教育、医疗、分配、社会保障、食品卫生、生态环境、移民搬迁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通过专题视察、协商议政、提案督办等形式,充分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三是要满腔热忱谋民利。深入开展智力支边、扶贫帮困、技术培训等社会公益活动,尽心竭力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扩大政协的社会影响。
四、必须强化民主意识,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
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大团结大联合的组织。只有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才能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的团结和谐,发展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一是在政协的各种例会中发扬民主,坚持民主协商、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原则,扩大例会开放性,建立群众代表旁听制度,扩大公民政治参与,为各族各界人士充分发表意见和主张,营造民主氛围,使各阶层、各界别的群众利益诉求在政协得到充分表达。二是在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中突出界别特色,发挥界别作用,使政协成为团结和组织各界人士政治参与的桥梁和纽带。三是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心各界人士,为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使各族各界人士在人民政协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四是认真开展各界人士联谊活动,使政协成为叙友情、谋发展、话和谐的重要场所。
五、必须强化创新意识,努力提高政协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创新是推动政协事业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不竭动力。政协工作要有新的作为,新的发展,就必须坚持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立足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不断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和方法。一是坚持以思路创新推动工作创新。坚持“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坚持创新、有所作为”,不断增强工作的方向性、系统性和自觉性,推动政协工作的开展。二是坚持以方法创新推动工作创新。要坚持探索创新政协履行职能的方式方法,在调研视察、提案督办、民主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加强“三化”建设和自身建设、扩大公民政治参与等方面不断加大创新力度,使政协工作充满生机和活力。
六、必须强化效能意识,推进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提高政协履行职能的水平,必须强化效能意识。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要坚持以中央《意见》和省、地《实施意见》为指导,以《政协章程》为依据,结合政协工作实际,建制度、立规范、定程序,加强“三化”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协工作制度体系,使政协全委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专委会会议等各种形式的政治协商逐步规范,使政协的提案工作、视察工作、会议督办等各种形式的民主监督不断完善,使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发挥界别作用等各种形式的参政议政更加深入。坚持专委会向主席会、常委会报告工作,常委会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做法,积极推进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
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人民政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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